时间:2022-12-07 12:51:39来源:法律常识
144.6mg/100ml
2019年9月15日22时8分许,丁字沽大队民警在红桥区佳宁道与辰兴路交口进行夜检,对津NEF***号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检查,该车驾驶员张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4.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随后将该驾驶人依法带往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如其血液检测结果确认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某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的处罚,5年内也无法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将被移交属地公安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酒驾”还“无证”
9月15日21时04分许,正在开展专项夜检的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潘庄大队民警在205国道发现一辆号牌为“川EQ**98”的红色纳智捷小轿车形迹可疑,随即上前将该车拦停。在与驾驶人对话中,民警发现周某身上散发着酒精味,而且目光躲闪,支支吾吾的不愿出示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呼气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周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核查发现,周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目前,因实施“酒驾”、“无证驾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周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8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焦轩 黄磊)
呼气数值一百多涉嫌醉驾司机被查获
为了保障“中秋”小长假期间的道路通行环境,公安交管部门在增派警力对辖区重点道路加强疏导管控的同时,针对酒驾、醉驾及其他违法行为开展有针对性查处治理。
9月15日,交警蓟州支队城区大队按照勤务安排在辖区开展专项治理。约21时许,在中昌路与商贸街交口,民警依法拦检了一辆牌照为冀BXXX2Q的小轿车。“该车当时正沿中昌路自南向北行驶,见路口有警力拦检,驾驶人曾试图打开转向灯驶离。”见此情况,大队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将该驾驶人依法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如经检测其确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对其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他也将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交管部门还会将案件移交属地公安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焦轩 郭鑫鑫)
“我都一年没喝酒了,就这么一次”
9月14日晚,交警河西支队解放南路大队联合属地派出所和特警在天津医院附近设置点位,开展联动查控专项行动。23时17分,沿新围堤道由西向东驶来的一辆号牌为津JX96××的黄色夏利小客车,在见到有交警检查时,车辆明显减速。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某表示,自己平常都不喝酒,而且近一年来他都没喝过酒了,“我今天参加了一个婚宴,就喝了一点酒,感觉自己也没什么事儿,没想到就碰上交警了。”
最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张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焦轩 李书月 王楠)
查处酒驾,常规动作
节假无休,不论周末
风里雨里,路口等你
愿君自爱,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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