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6:14:00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在某乎上看到一个有意思的问答:一朋友打架斗殴进去了,要怎么才能把他捞出来呢?
答:等刑期满了。
一般人的印象中,对于刑事案件,尤其是“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关系”可能会在程序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小便利,但想让办案人员违法、违规,冒着“丢饭碗”甚至是“牢狱之灾”的风险,为当事人作出无罪、罪轻的处理结果,关系是行不通的。
当身边的朋友或家人被拘留了,最让人关心的问题是为了避免在里面吃苦而把人"捞"出来。在法律上讲,"捞"人不准确,准确的说应当是在侦查阶段应当是争取取保候审或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是争取取保候审或不起诉;在审判阶段是争取无罪辩护。那么要争取最有效的救人方法,在小编看来关键有两点,一是找谁?二是把握时机。
一、花钱找律师还是找关系"捞"人?
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人在亲属被刑事拘留后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请律师还是找关系把人"捞"出来。大部分人可能是想找律师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去解决问题。但是还有一部分人的第一反映是找关系"捞人",即便是找律师,也往往是希望律师能与司法机关"勾兑",去"捞人"。
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向法治社会迈进。刑事案件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刑事案件的流程是公检法三家分工合作,先在公安侦查,侦查结束送检察院起诉,之后法院审判。三家互相合作互相监督,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可能有人做了手脚不留下痕迹。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中做手脚被发现的概率极大,风险极高,所以除非你找的这个人权势能够大到对一个地方的公检法通吃,否则的话谁也不敢就这么把自己折进去。即使在公检法内部有些关系的,被找的时候往往做的也都是顺水人情,就是说,他能通过内部私人关系比当事人甚至比律师早几天知道案件走势,但不可能对案件有实质影响。
往往所谓自称能"捞"人出来的关系人,可能只是跟主办警官比较熟,一起吃饭或者聊天的时候打听到案子三天后会取保,过来跟家属吹一通,好像能取保都是他的功劳一样。实际上再等个两三天,该取保的还会取保,该批捕的也会批捕。而在现实生活中家人"煞费苦心"四处找关系"捞人",结果被骗去不菲的钱财的案例实在太多了,从"京城第一贪"闫永喜的儿子被骗328万,到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办原副主任李鼎荣的妻子被骗750万,再到深圳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的儿子被骗2700等等。所以,遇见亲属被刑事拘留的事,千万不能指望所谓的关系人可以把人"捞"出来,不但被骗了钱财还耽误了救人的最佳时机。
所以,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要请专业的人做。就比如我们生病了,会不会去找熟人朋友解决?保准是去找医生看病,那么遇见官司了怎么办?自然应当是找律师撒。
二、把握"捞"人的黄金时期
在整个阶段,家属需要了解几个争取"捞"人的黄金时期,以避免延误时机。
第一个是被抓了24小时之内,这个时候还未刑事拘留,侦查机关正在给被抓的人做询问(讯问)笔录,但这个24小时绝大多数家属并不知晓严重性或者说可能没发现,即侦查机关在做被抓的人有罪的口供;
第二个是被抓37天之内,这个是最很重要的时刻,被称为黄金37天,如果过了37天过了之后绝大多数要被逮捕的(绝大多数都会逮捕,经验之谈),那么逮捕以后就更加难放人了。
第三个是审查起诉阶段,因侦查机关办完了案件前期的证据,把被抓的人的口供、证人证言、书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有罪的证据移交检察院,这个时候检察院要看这个案件要不要向法院起诉,这也是好时机,可以提书面的法律意见和律师认为不够成犯罪的观点,当符合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任意之一的,检察院就可以决定放人。
最后一个是开庭之前到开庭之后判决之前。这个时候相对来说比较晚了,但也并不是没有任何希望,可以把律师的法律意见、辩护意见、对证明被抓的人的辩护意见等递交法官争取无罪辩护。以上就是关于怎么捞人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您还有更多法律问题,可留言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文章来源于律师网,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