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1:46:08来源:法律常识
7月10日,来自四川的刘先生向南国早报记者反映:两年前他在防城港通过一房地产代理公司购买一套房,交了4.5万元定金。现在所购楼盘涨价,但代理公司找不到了,定金要不回来,房子也没得。刘先生所购房子开发商称,该公司没收到代理公司交来的钱,所以无法将房子交付刘先生。刘先生随后报警,由于没达到立案条件,警方没有受理。
刘先生在代理公司购房时交付的定金收据。
交了4.5万元定金,两年没得房子
2016年7月,刘先生通过朋友介绍,在南宁乘坐一辆看房大巴车来到防城港。在逢时商业大厦,他看中一套约150平方米的现房,每平方米售价3700多元,首付为总价的30%,分四期交付。在售楼处,他向一家代理公司防城港拓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拓海公司)交付了4.5万元定金。
半个月后,刘先生接到开发商电话称,要到银行去面签。刘先生交了600元手续费,面签完后,他一直没有等到贷款办下来的通知。直到2017年4月,他才收到一条来自开发商的信息,称要补足全部首付款,重新提供按揭材料到银行面签;也可以选择申请退房,在6个月内退还所交房款。
刘先生认为,当时已经办过按揭,也交了手续费,按理应该很快就可以办下来并得到房子,如今却要补这么多钱,还浪费了近一年的时间,他没有答应。
今年6月份,刘先生再到防城港处理房子的事情,开发商却不认代理公司的定金发票,房子也不交付给他。而他再去找代理公司时,发现已经联系不上,也找不到人了。
代理公司注销,开发商否认委托代理
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拓海公司在今年1月份已经注销,而相关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一直无法打通。此外,今年3月,有媒体报道过拓海公司在北海以低价位、低首付的方式卖房,有上百人缴纳购房定金和资料费后无法得到房子,涉及金额达数百万元。
7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逢时商业大厦售楼部,里面的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前段时间来反映过,但他手上的收据没有一张盖有防城港逢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逢时公司)的公章。至于到银行面签的事宜,这是公司处理的程序,但后来没有收到代理公司的钱,所以没办法将房子交付给刘先生。
一份去年9月逢时公司发出的公告内容显示:该公司从未委托或允许任何个人或代理商代收其所售房的房款,公司所售房源房款一律汇入公司名下账户,凡购买该公司所开发的“逢时商业大厦”的顾客,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书)为准,如果发现任何个人或代理公司擅自以销售房源收取房款的,属于诈骗行为。
未达到立案标准,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对此,刘先生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于是向警方报案,但此事未达到诈骗的立案条件,警方没有受理,只建议刘先生到防城港市住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防城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通过代理公司购买房子时,应该先查看该公司是否有开发商的委托协议书;如果没有,而代理公司又联系不上,已经涉嫌诈骗,建议其到警方或法院反映。
广西海狮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凤宇认为,诈骗罪的构成必须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前提,当初刘先生在防城港购房时,代理公司是存在的,房子和开发商也是存在的,代理公司和开发商没有虚构事实,这属于民事纠纷,刘先生可先向主管部门反映,如果不行,可向法院起诉代理公司和开发商进行维权。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钟小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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