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4:04:0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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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目的★
▼现实中亲朋好友之间,在手上钱款周转困难时,难免会发生互相借用的现象,当向自己提出借点钱时,往往通过电话等方式求助,借钱的人当然没有来到自己这里,这样就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方式,就直接就把钱借出去了,也就不存在有借条了,数额不大就更不好提出要别人再出个借条了,但是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都过去了,借钱的还是不再提还钱的事情,咨询得知仅凭转账凭证不能确定是借钱关系,说起诉不一定能行,这该怎么办?今天我们就对此问题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为大家分享这方面的常识以供参考。无论企业还是普通人,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进入合肥律师刘志汉的主页关注,向合肥律师刘志汉咨询。
★案件概况★
▼付某某与李某某的妻弟系朋友关系,2020年10月份付某某因急用钱,向李某某借款5万元,于是李某某通过其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向付某某转账5万元,借款时没有写借条。2021年10月李某某因家中需要钱,就向付某某催要但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法院判决付某某偿还借款50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贷款基础利率计算的利息。
★疑难问题★
借款没有借条也没有转账凭证,是否构成借贷关系?认定借款成立的依据是什么?法院会判决支持吗?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仅以转账凭证主张双方之间的款项系借款关系,在没有借条、借据的情况下,有相关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收款方虽抗辩不是借款关系,但没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对借款事实予以确认。最终法院判决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李某某借款50000元及利息。
★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21)豫1381民初9441号
★实务分析★
第一,借款没有借条也没有转账凭证,怎样向法院起诉?
在现实生活中,在没有借条、收据而直接把钱转账给对方的,这往往都是因为双方是比较要好朋友、亲戚,或者是熟悉的朋友,在没借款协议、借条、收据情况下,也就直接转账把钱借出去了。当到自己需用钱或者要对方还钱的时候,有少数人却不承认有该笔借款,甚至不承认双方实质的借贷关系。
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合肥律师刘志汉认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仅依据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借款方提出抗辩,出借人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就像前述案例中,李某某向法院起诉时,付某某对转账系借款,却以没有借条提出抗辩,不予认可双方之间有借贷事实存在,李某某向法庭提交了转账凭证、银行交易流水及案外人证言,法院通过对这一系列证据材料审查后,对李某某借钱给付某某的借款事实予以了确认,最终李某某的官司获得了胜诉。因此在借款过程中,如果没有借条,务必需要收集证明借款事实的相关证据,否则向法院起诉,就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第二,朋友之间借款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对于亲朋好友之间的借款,本来把钱借给他人,是给对方帮忙,这样处理不好,反而搞得亲朋好友闹翻了,因此合肥律师刘志汉给予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1、如果朋友之间借钱,最好还是签订借款协议或者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如果涉及现金需要求对方出具收据。提高证据意识,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
2、对于证据材料应当保留的包括不限于:借款协议、合同、借条、收据、欠条、转账凭证,另外现在网络及电话等设备的技术发达,也可以保留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通话录音、电话录像、邮箱邮件等间接证据等提供证明。
3、借款协议、合同或者借条应当包括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主要内容进行约定。
4、诉讼时效,已经由过去的二年改为现在的三年,故出借方应当注重时效的问题,对于有利的法律规定也要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毕竟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