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0:19:14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本律师正在做一个起诉离婚的准备工作。当我们审核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时发现当事人所提供的结婚证上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与其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乍一看,这倒是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人重名还是有很多的。为了准确区分辨别一个人的身份,公安机关为每个人都设置了身份证号码。就目前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来看,身份证与结婚证所登记的人不能完全匹配,所以不能排除是两个人的问题。由此就会出现原告不适格,无权发起离婚诉讼的现象。
对此,本离婚律师瞬间便想到了多年前遇到的另外一个类似情况。在那个离婚案件中,本律师多次联系公安机关进行户籍信息查询,才最终解决了问题。难不成这个案件中有需要本律师亲自联系公安机关才行?
就在脑海里回忆着以前的办案经历时,本律师眼前一亮。当事人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只有15位,而非18位。众所周知,公安机关在若干年前曾经把老的身份证号码进行了升级,加上了出生年的前两位及最后一位的校验码。仔细一看这位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也是如此。看来这位当事人当年结婚时用的是旧身份证。由于没有超出号码的常规变化,所以暂时没有必要到公安机关开具《居民身份证证号证明函》。
至此,这位原告身份证号不一致的问题顺利解决,应该很快就可以正式起诉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