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2:10:31来源:法律常识
一个人犯了罪,要不要对自己的辩护律师道出实情?
这是网友的提问。
我觉得这个问题问的很好,也很专业,我的回答是一定要跟你的律师说实话。
律师的辩护基于他对案件事实的掌握,包括犯罪的动机,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如果你对律师有所隐瞒,则律师的辩护可能会脱离真相。那么脱离真相的辩护或许达不到最好的效果,或许辩护是无效的。
想必,不想跟律师说实情,或许是担心律师会泄露你的秘密,让自己处于更加不利的局面。
《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获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个人隐私以及国家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嫌疑人其他的犯罪行为,均需要保密。律师不得向他人透露,也有权不向国家机关透露。这是律师委托人特免权,也是律师作证豁免权。
赋予律师保密义务是普遍正义的选择。一个人犯罪有国家机关追诉,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面对国家的“责难”,是当然的弱势群体。而律师是犯罪嫌疑人权利唯一的守护者。如果律师也做了“第二公诉人”,那么,犯罪嫌疑人即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没有人替他发声。
历史告诉我们,当国家权力不能被装在笼子里,权力一定会被滥用,犯罪的人会受到不符合罪责的刑罚,更严重的是无辜的人也会受到非法的打击。所以,律师替犯罪嫌疑人辩护,是为了守护法律的网,是为了广泛而普遍的正义,最终,是为了限制国家权力的滥用,使得无辜的人不受非法的责难。
赋予律师保密豁免权,是为了律师能够更好的为犯罪的人辩护,更好的维护普遍的正义。
任何规定有原则就一定有例外。《刑事诉讼法》规定: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考虑社会利益,这个时候律师依法必须披露。
同时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这是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事实,律师没有理由不披露。
除此之外,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隐私,属于不能说的秘密。
有些时候,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事实或者证据,律师如果不披露,则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出于对委托人有利的考虑,律师可以跟委托人协商后向国家机关披露,律师也可以鼓励委托人主动披露相关事实。比如,自首情节,无须隐瞒,应当主动披露。为了争取立功表现,可主动披露他人犯罪事实等。
所以,对自己的律师一定要说实话。这是对自己负责任,大可不必担心律师透露。
执业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对自己的律师有怀疑,我需要告诉你的是没有律师愿意输官司,当然,那些以律师之名,行龌龊之事的自不在讨论范围内。
既然选择了律师,就要相信自己的选择。当事人的怀疑只会左右律师的判断,最后受害的还是当事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