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5:14:31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回放】
2020年9月7日,小白以庆祝生日为由,邀请几位好友到ktv唱歌喝酒,其醉酒之后,小白的朋友将小白送回了其租房内,次日也并未联系小白。第三日,小白的尸体被发现在其租住处旁的水池里。后当地公安局开具死亡证明,表明小白的死亡原因为从高处坠亡。小白的监护人朱某认为,小白的朋友在其饮酒时劝酒,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白的朋友表示聚会上并不存在劝酒行为,且众人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已将其送回。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白为未成年人,朱某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当对小白的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律师论法】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本案中,小白作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应当尽到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但朱某作为小白的监护人,放任未成年人在外租房、饮酒,未尽到相应的监管和看护责任,故应对小白死亡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小白的朋友在聚会时以及聚会后已尽到合理照料义务,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
未成年人禁止饮酒,而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更应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