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6:01:09来源:法律常识
经过紧张激烈的第一赛段,《护航·律师团》节目也开始进入了队内对抗阶段。上周末两天济南生活频道播出了《护航·律师团》的第三、四期。紧张的赛程中,律师们针对模拟案例展开了分组辩论,精彩表现让观众们大呼过瘾。但是,这些案例里的“ 门道”你真的看懂了吗?
李源团队的第一组律师进行辩论的是一起房屋合同纠纷问题。而这里涉及的法律点跟我们生活中买房的问题都息息相关!
原告在2014年10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原告从被告处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交付后,被告截止至2020年7月21日前一直未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权转移登记。原告遂诉至法院。
其实,本案的争议焦点很明确1、原被告双方到底谁违约?2、该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其实节目中的这个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大家在现实中买房,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就是买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能否顺利拿到房产证,其实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双方开展辩论的律师也是各执一词。买房的一方认为开发商没有起到应有的告知义务,在协助办理的过程中给购房者设置了一定的障碍,最终导致多年来“办证未成”的后果。而被告律师作为开发商的辩护人,却坚决地表示该案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质疑购房者为什么在交房多年后才进行起诉,而中间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民法典》中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对于原告提出’的开发商违约,是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协助买方来履行过户手续。但是开发商却钻了个“空子”,声称买房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了三年。要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债权来讲,诉讼时效是有三年的限制,就是在这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之内他才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但是现实大家买房子的过程中,尤其是购买期房,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时间和合同签订的交房时间是有一个巨大的时间的差异,一旦出现问题,就很容易造成“超过诉讼时效”。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小心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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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济南生活频道《护航·律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