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2:05:02来源:法律常识
1900年3月27日,史良出生于江苏常州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她父母育有八个孩子,史良排行老四。父亲给她取名“良”就是希望她成为一个有良心、有良知的人。
史良祖上曾是名门望族,出过不少进士,也有许多族人做官。但史良的父亲史刚痛恨科举制度,不参加科举考试,只在家乡教书为生。因此史良幼年时,一家人仅靠父亲史刚做私塾先生的微薄收入来生活。虽然家境窘迫,但父亲很开明。在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他坚持送史良的大姐去上大学。
家中收入微薄,剩下的几个孩子便无钱上学。史刚就在工作之余,自已给未能入学的孩子传授知识。史刚具有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能绘生绘色地给孩子们讲古代先贤的故事。史良母亲是进士的女儿,有一定的文化修养,也给孩子们讲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史良虽然在应该上学的年龄没有上小学,但在家中却读了不少书。
史良渴望读书,渴望用知识来改变命运。直到13岁,史良的大姐史群大学毕业,有了工作,在大姐的资助下,史良正式进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小学,插班就读四年级。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史良憋着一股劲,刻苦学习,两年后毕业,考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学校读书。
史良学习很用功,但并不死读书,课余时间,她开始积极投身于社会活动。史良思维敏捷,口才极好,同学们一致推举她为带头人。她带领同学们闹学潮、驱逐不学无术的老师,担任女师学生会会长。她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五四爱国运动,是常州学运的领导人之一。
从家乡的师范学校毕业后,史良来到上海。她先在大同大学补习英语,随后进入上海法政大学学习。当时的上海法政大学,校长只重收学费却不管教学质量,学生提出抗议,学校置之不理,反倒开除了四个提意见的同学。史良抱打不平,挺身而出,组织一百多名同学和校长进行斗争。此时,新成立的上海法科大学正在招生,史良和100多名同学便脱离法政大学进入上海法科大学。上海法科大学校长董康是史良的同乡,也是史良法律从业之路的领路人。
1927年,史良从上海法科大学法律专门部毕业,因为这是所私立大学,当时还未获得教育部授权,不能颁发律师资质。史良被迫放弃律师工作的理想,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改行做了行政工作。史良的顶头上司是个国民党官僚,行为做事让初入社会的史良难以接受,因此产生矛盾。不久,这个上司竟然以“思想问题”的罪名诬陷史良,将她投进监狱。校长董康出面,请蔡元培帮助解救,在蔡元培的帮助下,史良终于洗清冤屈,在被关押两个多月后终于重获自由。
这次经历,让史良的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反动官僚的丑恶嘴脸以及旧社会司法的黑暗,让初入社会的史良深感震撼。在监狱里,史良看到被关押的革命者被非法施以酷刑,未经合法审判就随意执行枪决。她由此对坚贞不屈的共产党人产生了敬意,对旧时代司法的黑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出狱后,史良到青岛国民党特别市党部任训政科主任,半年以后回到上海。因为上海法科大学更名为上海法学院并经教育部批准立案,史良终于有了律师资质,所以她决定弃政从法。
1931年,史良正式开启了律师生涯。 我国的律师制度始于1912年,但直到十五年后的1927年才允许女性从事律师工作。像史良这样的年轻女性,在那个时代做律师可以用凤毛麟角来形容。面对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只有依靠自己的坚强努力活下来,这样才有机会帮助他人、用法律伸张正义。在帮助别人的同时,用专业能力立足社会,维持生计。这是史良最初做律师的初衷。
史良在董康律师所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是关于债款偿还的官司,年轻的史良做事非常执着用心,经过她的不懈力,代理的案件获胜。史良平生第一次得到了500大洋的酬金。当时上海一块大洋可以买20多斤大米,500大洋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前辈董康的提携,加上史良自身的努力,史良代理的案件胜诉率极高,她在上海甚至全国的律师界声名鹊起。她也拥有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做为律师的史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立足上海滩。史良办案,既有男子的理智,又有女子的细腻,情感与理智兼备,办过许多极有影响力的案子。周纯卿的案子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上海地皮大王周纯卿突然暴病身亡,没有来得及交待后事,留下了巨额遗产。复杂的家庭关系使这桩遗产继承案闹得沸沸扬扬,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特别是遗产继承很难让当事各方都满意。几经周折,周家人慕名找到了史良,史良完美地解决了这些棘手的问题。周氏后人无一不满意。为了表示感谢,当事人送给史良上海南京西路一幢三层楼房,另外又划给她十余幢房屋做为酬金。史良做律师可以获得巨额财富,但她并不沉迷于财富。解放后,史良将这些房产全部捐献给了国家。
在史良的律师生涯中有一桩“政治”案件,让她终生难忘。1933年她接受委托,营救化名“施义”的中共中央委员邓中夏。就在史良即将办好保释手续,迎接邓中夏出狱时,由于叛徒的指认,邓中夏真实身份暴露。国民党特务组织插手案件,邓中夏不幸牺牲。史良深感在腐败的政治体制下,法律的正义是难以伸张的。史良开始由一名富有正义感的律师,转变为关心国家民族命运的社会活动家。
史良加入了由宋庆龄、蔡元培等人发起组织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民盟)。成为共产党忠实的朋友,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下,史良开始竭尽全力营救我党被捕人员。
做为一名女律师,史良一直努力为妇女争取权益。尽其所能地为受苦受难的女人申诉冤屈,伸张正义。穷苦的女人请她当律师, 她分文不收, 甚至拿出钱来补贴穷苦的当事人。
1936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史良联同沈钧儒、章乃器等人,作为救国会的代表赴南京请愿,逼蒋抗日。蒋介石奉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逮捕了救国会的七位领导人:沈钧儒、邹韬奋、李公朴、章乃器、王造时、沙千里、史良,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事件”。史良是其中唯一的女性。
在审判七君子的法庭上,史良做为一名出色的律师,把国民党的法官驳斥得哑口无言,法官政客们都束手无策,最后只好把“七君子”关在监狱里。直到“七七事变”爆发后,在全国各界的與论压力下,以及国际友人的多方的努力之下,七君子才被释放。
经历了这一事件,史良更加明白了各党派密切合作的重要性。此后,她一直与共产党保持着密切合作的友好关系。重庆谈判期间,史良担任民盟代表团顾问,与民盟其他领导人一起,同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为争取民主、反对独裁、争取和平、反对内战进行了坚决斗争。邓颖超曾评价她是“共产党的老朋友,光荣的爱国民主战士,中国杰出的女革命家。”毛泽东主席称她为“女中豪杰”。
新中国成立后,史良成为首任司法部长。此后,史良还先后担任过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等职,成为新中国的副国级干部。
从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成长为一位上海滩赫赫有名的大律师,社会活动家,副国级国家领导人。史良的人生经历堪称传奇。史良的养女这样评价史良:“我们知道宋庆龄,但不知道史良。她不是名门之后,也不是名人之妻,她是她自己,她所得所成皆是自我奋斗而来。”
史良的人生经历是立体的、多面的,关于史良传奇的姐弟恋情,我已写过相关文章。关于史良为新中国法制建设所做的巨大贡献,我们将用另一篇文章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