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3:23:04来源:法律常识
转自:重案组37号
涉嫌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起刑事案件时,以花钱找关系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孟某先后向当事人儿子王永刚索要1500余万元。
王永刚回忆道,除了要求转账,孟某还让他补签了几份委托合同,将上述部分钱款转成“律师费”,并表示是为了应付查账。直到父亲因羁押期满获取保,孟某律师仍向其要“办事费”。
日前,孟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山东省淄博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8月份审查起诉,目前被退回公安补充侦查。王庆军说,他和辩护律师已经要求自己遭到误导作出的所有供述、证人证言以及审计报告等证据,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重案组37号梳理发现,此前,以疏通关系和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向当事人家属索要钱财的案件不在少数,但作为代理律师,涉嫌向自己的委托人诈骗千万的情况还较为罕见。再加上由于律师在前期代理工作没有尽职,导致委托人所涉及的案件在审理阶段,出现证据等方面可能违法等方面“后遗症”。
“300万取保候审600万修改审计报告”
2015年7月,一起发生在山东的股权纠纷涉及两家企业的股权转让,双方在山东青州发生矛盾并报案,青州警方认为该事件属于经济纠纷,因此于2015年3月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此后,纠纷中的一方到武汉公安局进行报案。2015年7月,纠纷中另一方的企业负责人王庆军以及公司另两名员工被武汉警方带走。
通过朋友介绍,王庆军的儿子王永刚委托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孟某出任父亲的辩护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了150万的律师费。
“一开始孟律师看了我们这边提供的有关材料,又去武汉见了我父亲后,说我父亲没有多大问题,就是经济纠纷,倾向于无罪辩护。但后来我父亲被批捕,他跟武汉那边沟通几次后,回来跟我说,这个事情很严重,要取得对方谅解才可能取保,然后开口说再要300万疏通关系办理取保候审。”王永刚说道。
由于急于给父亲办理取保候审手续,2015年8月,王永刚将300万打入孟某律所的账户,王永刚说转账后孟某还将到账金额拍了照片,声称是发给办事人员确认钱已经到账,对方可以开始办理取保事宜。
直到2016年1月中旬一天,孟某向王永刚表示,他见到了王庆军涉案的审计报告书,并且向王永刚出具了审计书的草稿,其中显示王庆军涉嫌挪用资金和侵占近2亿元。
“他说问题很严重,如果可以出600万,他可以找关系修改这份审计报告,结果对我父亲会比较有利。”王永刚说,自己随后将600万打入孟某律所账户。
王永刚回忆,除了上述两起疏通关系办理取保和修改审计报告为由索要钱款的情况外,孟某于2016年3月至8月,以取保候审、请客送礼等为由,让自己四次转账共计650万元。电话录音亦可以佐证,孟某当时以取保候审等各种借口向王永刚索要钱款。
王永刚补充道,除了要求转账,孟某还让他补签了几份委托合同,将上述部分钱款转成“律师费”,并表示是为了应付查账。王永刚表示,在此过程中,自己对案件背后的法律程序进展并不是很清楚。
当事人羁押期满获取保
律师仍要500万“办事费”
事实上,由于武汉公安在没有管辖权限的情况下跨省抓人,王庆军被公诉至法院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于2016年8月12日,以“没有管辖权为由”向检察院出具《退案函》。2016年8月18日,在法院退案后6天,王庆军三人被取保候审,至此,王庆军被扣押400余天。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向检察院出具的《退案函》。受访者供图
重案组37号了解到,王庆军此次被取保候审,实为是按照法律规定,因被羁押期限已经届满,公安机关依法必须给王庆军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但就在王庆军被取保后的第二天,孟某再次找到王永刚,表示已经成功办理了取保,要求王永刚转账500万。王永刚说,此时自己仍旧没有太多怀疑。
“直到见到我父亲,我才意识到孟律师说的很多话是假的。”王永刚说,父亲被羁押期间,因无法到看守所与父亲见面,所有的信息都是由孟某传递。
在此过程中,孟某向王永刚承诺,已经跟纠纷公司多次进行谈判,只要答应对方条件,对方就可以出谅解书,同时要求让王庆军签署多份和解协议以换取取保从轻等等。
王永刚说,父亲被取保候审后向自己讲述,他在看守所所签署的文件,孟某每次都是催促签名,不让详细阅读,然后表示“签了就能早出去。”
▲图为已取保候审的王庆军。受访者供图
王庆军向重案组37号讲述道,每次与孟某会见时,对方几乎很少谈及案情,核对证据,大多都在强调自己正在跟武汉警方谈判,促成和解,并找关系让他可以早点出去。王庆军说,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与孟某会见多次,但却没有见他做过任何会见笔录。
由于通过花钱找关系很快能让自己出去的承诺总是无法兑现,王庆军开始怀疑孟某此前的行为。他表示,其在看守所内曾经托其他律师带信给儿子王永刚,表示孟某可能是“内鬼”,编造谎言诱骗他承认有罪。但儿子王永刚却因孟某有多种官方身份,而对他深信不疑。
因涉嫌诈骗委托人 代理律师被批捕
公开资料显示,孟某案发前担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和淄博市政府法律顾问。
2018年2月1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孟某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职责的公告》,文内表示孟某2017年12月27日被聘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现因个人原因暂时无法正常履职”,根据相关规定,暂停其法律顾问职责。
2018年2月,孟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3月被检方批准逮捕。今年4月,淄博检方公布27起刑事案件进展情况,其中包括“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孟某批准逮捕”,并表示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8年8月16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对孟某一案移送审查起诉。根据公安部门侦查消息,孟某涉嫌在代理王庆军涉嫌挪用资金案件中,以办理取保候审等为由,向王庆军之子王永刚索要1550万元,公安机关以孟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
今日,重案组37号联系到孟某辩护人,对方表示,现阶段不方便对案件情况作出回应。
该案受害人王永刚的代理律师程晓璐称,自己于8月份接受被害人的委托代理此案,已经申请检方对孟某案的其他问题等事项进行进一步调查,因尚未提起公诉,案件具体情节不便透露。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该案承办人本周外出培训,对案件情况暂时无法回应。记者致电淄博律协,对方对孟某涉嫌诈骗一事回复表示“不太清楚”。
重案组37号注意到,目前淄博律协的官方网站内,“副会长”一栏已经没有孟某的名字。
▲淄博律师网上已找不到孟某的名字。官网截图。
追访
当事人称所作供述遭误导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重案组37号了解到,从目前的律师行业情况来看,与王庆军案类似的案件,即便委托给北上广等城市的资深一线律师代理,收费也不会超过几百万,而不至于达到上述案件中的1550万的“律师费”。
据了解,王庆军案件被法院退回后,武汉市公安局对涉案罪名进行调整,再次将该案移送起诉。随后,湖北省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指定管辖。
2017年4月5日,最高检向湖北省检察院作出批复,称湖北省检察机关对此案没有管辖权。要求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后该案被起诉至青州法院。
2018年10月9日,该案在青州法院进行了庭前会议。王庆军说,他和辩护律师已经要求武汉公安违法管辖以及自己遭到误导作出的所有供述、证人证言以及审计报告等证据,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目前,青州法院尚未对该申请作出明确答复。
原标题:“可花钱找关系取保候审” 山东一律师涉嫌诈骗委托人1500余万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