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工伤私了怎么办,工伤走法律程序好还是私了好

时间:2022-12-14 12:50:47来源:法律常识

  案例:

  2017年8月3日,张某进入公司,从事搬运工工作,8月15日,张某在搬运工作中,由于中暑昏迷,被同事送往医院。来到医院后,为张某垫付了部分费用,并对张某表示放心治疗,不必担心费用。在这段时间,张某也曾提及做工伤认定申请和职业病鉴定,但是公司口头答应申请,把张某所有原始材料都拿走了,然后又找借口推诿,导致最后没办成。直到2019年初治疗结束,张某才去找律师,律师认为拖得太久,过了时效,只能试着做司法鉴定,再以民事侵权方式起诉公司,随后张某于同年3月27日向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鉴定结论是:由于中暑造成器质性损伤,属七级伤残,最后还得出了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结论。随后张某以民事侵权为由起诉至一审法院。

工伤最好是走法律程序还是私了?

  第一次开庭。

  张先生请求赔偿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28179.35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初审法庭意见:

  首先,张某与公司是劳动合同关系,而员工因意外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后,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中已包括中暑,因此张某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和职业病鉴定,只有在认定工伤后,才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损失。

  二是张某没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导致没有确诊,鉴定为职业病,因此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现在张某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侵权关系赔偿责任,不符合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他不服气,向二审法院上诉。

  法庭二审结束。

  张某观点:

  一、为什么未进行职业病鉴定,是因为公司拿了本人的相关申请后拒不配合,导致职业病鉴定申请没有被鉴定中心受理。

  二,由于公司主观故意导致申报工伤超时,因此请求按侵权关系审理本案。

  公司观点:

  张某主张赔偿的前提条件应是确诊为职业病。

  二、张某中暑并非职业病。

  三、张某提及因公司原因而无法确诊职业病,对此不予认可,公司不存在不予配合的情形,且张某的主张完全是由民事侵权提出,依据不合理。

  第二审法庭意见:

  初审法院认定事实无误,张某与公司属劳动合同关系,张某也予以认可,但又主张公司按照侵权关系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因此,张某不予上诉。

工伤最好是走法律程序还是私了?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知道什么?

  一、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医院诊断后第一时间就要去申报工伤认定申请或职业病鉴定,千万不能听信公司的忽悠。只有申请工伤认定等,与公司谈判才有筹码,是私事还是走法律途径,自己有话语权,公司也没有办法继续玩。

  二,虽然前期是由公司帮忙申请的,但也不能将诊断材料的原件交给公司,只给复印件,原件一定要自己拿,假如去社保窗口核验原件,有条件的可以自己带原件跟着去,没有条件的,可以根据家人或朋友带上原件跟着去,由于只有原稿在自己手中才有主动权,万一公司不合作,自己以后还可以去申请。要不然后来想申请到原件也没有。

  三、要记住工伤申报的两个时间段。企业申报工伤是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申报,个人申报是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报的。就是说,如果公司超过30天还没有报关,那么我们自己就马上去报关,尤其是职业病的鉴定,花的时间比较长,所以不管公司有没有负担医疗费用,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关,别管公司的任何理由和借口。

  四、工伤治疗期间,最好不要用医疗保险来报销,而要向医院说明要去工伤保险,前提是能被认定为工伤。

  五、既然是劳资关系,就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这样的情况下,不管公司提没有提出协商私了,你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做好必要的程序,再和公司协商,让自己有主动权。

  总之,属于自己的劳动权益必须由自己去争取,千万不能相信别人的忽悠,而且要积极主动,不然就是自己吃亏!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刑事案件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拆迁人 期限 打官司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