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23:10:03来源:法律常识
网友提了这样的问题:
法院判决以后有的被告无力偿还欠款,还有必要申请强制执行吗?
答案很明确,有必要。
我们是因为对方不还钱而打官司。那打官司后,对方就会主动还钱吗?有可能,但总体还是比较少。所以选择打官司,就要做好申请强制执行的准备。指望着法院判决后对方主动履行的,也可以,但不要抱太大的希望。这种会主动履行,基本是要对方有能力履行才有可能。
那强制执行就能执行到钱吗?
不一定。能否执行到钱,这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恰恰相反,没有执行到钱是常态,完全执行到位是比较少见的情况。多数案件,我们都会在诉讼阶段申请财产保全。若是在财产保全阶段未能保全到财产,那执行大概率是无法执行到钱。很多执行案件,最后都是以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那对方没有财产的情况,为什么还要申请强制执行?
这主要有几个原因:
第一,执行和保全有所差异。保全的话,原告方要提供财产线索。法院的保全也是根据原告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保全,不会主动帮原告去调查财产线索和超过财产线索外进行保全。但执行的话,法院要主动依职权去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也就是说,法院之执行能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进行更准确、更全面的调查。被执行人是否是否具有财产可供执行,这个应当通过执行程序的财产查控予以确定。
第二,申请执行有期限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年。若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日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就存在法律障碍。
第三,执行阶段才能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例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惩戒。若没有进入执行程序,那就只有一纸判决,对被告没有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