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吉林市房产经济律师,买房要绑定车位合法吗

时间:2022-12-15 11:27:15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初,长春的张女士按照每平方米一万二的价格购买了睿德上品小区的商品房。当年的11月中旬,地产商通知她可以收房了,但张女士没想到,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她被告知,因为没有购买车位,这房子不能给她。这究竟是咋回事呢?


睿德上品小区业主 张女士:

2020年三月份在生态东街睿德上品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介绍的时候是一万四千多,当时他跟我说的是赠车位。通知我来交房了,办理到一半了,他们工作人员说办不了,你这房子交不了,告诉我想交这个房子,必须捆绑一个车位,然后让我买车位。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记者:

之前跟你提过买车位的事吗?

睿德上品小区业主 张女士:

当时她跟我说的是要签两份合同,等到去银行贷款的时候,我才知道车位是单独的一个合同,我还以为是捆绑在一起的。

记者:

你车位这个合同最后签没签?

睿德上品小区业主 张女士:

没有签。

记者:

为什么没签?

睿德上品小区业主 张女士:

他们也没让我签,我也没看到这个合同。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为啥签了购房合同,交房时又告知要再买车位呢?张女士说,这个事还得从购房价格说起,在她出示的购房合同上显示,每平方米单价12214元,她说自己也是按这个价格付的钱,可这却与当初置业顾问介绍的每平一万四,相差了很多。


睿德上品小区业主 张女士:

签合同的时候我没发现什么问题,但是去贷款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房子的备案价是一万两千多一平。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记者:

你合同上房子单价多少钱?

睿德上品小区业主 张女士:

也是一万两千多。

记者:

它和当时算的价格不一样,当时没提出质疑吗?

睿德上品小区业主 张女士:

我看这钱都扣走了,我也就没太问这个事。还有在买的时候,他跟我说有一个活动是两万抵三万,但我看总价算下来并没有什么优惠,而且那个两万显示是入他们酒店的会员,而我并没去过这个酒店。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按照规定,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预售申报价格,而张女士合同上的价格就是备案价。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睿德上品售楼处,但是大门紧闭。按照提示,我们又来到了物业,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一位销售总监。 


睿德上品销售总监 李博:

跟咱们上次沟通是一样的,必须得先把车位款补齐,补齐以后我们才能正常交房。

睿德上品小区业主 张女士:

我没买车位,你让我补什么钱?

睿德上品销售总监 李博:

车位和房子是有特殊折扣的。

睿德上品小区业主 张女士:

我这个折扣体现在哪里了呢?我最后就是按照备案价买的。

睿德上品销售总监 李博:

你有个董事长特批的九九折,所以你这房子和车位是整体。


对方表示房子和车位是整体,这个“整体”是怎么回事?是否属于捆绑销售?


睿德上品销售总监 李博:

这个客户是通过朋友找到我们公司的董事长购买的房子,我们也特批了九九折,前提之下是她车位和房子一起买。违背了她当时的承诺,所以我们现在不能把房子交给她。

记者:

车位和房子一起买,双方有纸质的约定吗?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睿德上品小区业主 张女士:

确实买房子的时候说给我一个折扣,但最后我实际拿出来的钱,就是备案价的款,没有什么折扣体现,然后不但没有折扣,我觉得还比备案价多花了两万块钱。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记者再次拨打电话,但对方一直未接听。随后按照工作人员提供的位置,张女士又来到了睿德上品的地产公司,但同样大门紧闭。为了解决问题,记者和张女士前往了长春市净月区管委会,将问题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收取入会费一事,已处罚,而对于张女士反映的车位情况,会介入调查。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对于房屋销售过程中需捆绑车位一起购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等行为,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书面警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等方式予以处理。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鹏:

实际现状签订的合同,已经很明确的房屋的单价、面积、坐落位置、什么时间交付商品房,开发商就应该严格按照这个合同来进行交付房产。至于(地产)要求我们消费者继续购买车位,(地产)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解决,而不能说以不交房为由,来要求继续购买,这样是显然不成立的。我们可以考虑到法院进行起诉,这个事情是很明确的。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同时对于张女士反映的购房过程中交入会费一事,《守望都市》栏目也曾多次报道类似的新闻。部分销售企业利用先提价再优惠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交入会费、团购费等等,而消费者最终发现购房价格不仅备案价一致,同时要多交了一万到三万不等的费用。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鹏: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定要询问清楚开发商的备案销售低价,超过这个底价售房的话是违法的。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双方除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外,其实是不需要额外的办理会员费这种折扣手续的。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对于此类行为,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2020年也陆续公示了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原因为“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涉及长春多家房企。消费者在购房时若遇到违背意志强加消费的情况,应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如果被迫交易完成,消费者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买房必须买车位,如此“捆绑销售”合理吗?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违规操作的企业及时处理,优化房产市场,真实有效的维护好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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