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找律师有窍门吗,经典实用,诉讼中的十二个技巧是什么

时间:2022-12-15 12:35:30来源:法律常识

经典实用,诉讼中的十二个技巧

做好诗,功夫在诗外。打官司,也不仅用法律,还要懂心理、通逻辑,明世事。以下十二个技巧,是作者在代理诉讼过程中的心得。

第一,弄清当事人的目的和利益所在,各种手段为目的服务。

律师首先应当弄清楚两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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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目的有几个,最重要的目的是什么;当事人想追求最大的利益是什么,能承受最坏结果是什么;当事人在现实利益和情感心理两个层面的诉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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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诉讼,还有其他什么途径达到当事人的目的,各种途径的后果和成本。

律师要牢记当事人的目的,诉讼只是最后手段,且不是唯一手段,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当事人目的达到或者改变时,律师要及时相应调整策略。

第二,事实第一,证据为王,结合情理、逻辑和价值,讲好故事。

就像买房子的诀窍是“地段、地段、地段”,律师处理案件,必须谨记“事实、事实、事实”,一切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不要急于套法律和下结论。

考虑案件的逻辑思路,应该是证据→事实→法律。通过证据,证明事实,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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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据的运用:律师对各种证据,包括己方证据、对方证据、申请法院调查证据、律师调取证据,从三性上(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力大小、有无相互矛盾、对己方有利的原则,进行取舍、组合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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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实的证明:对于证据无法证明、且对方否认的事实,律师可以辅以常识、情理和逻辑,力争说服法官(律师要给当事人做好笔录,证明是当事人陈述的事实,以自我保护)。

法律上的证明程度,并非哲学高度的绝对客观真实。民事案件是“高度盖然性”(认定结果还取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刑事案件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律师应该灵活运用规则,立足于证据,又不拘泥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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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细节的落实:律师要穷追猛打,让当事人提供全部的材料,回忆、复原事件经过和背景缘由,洞察当事人有所隐瞒或曲解之处。

律师尤其要掌握双方的软肋和缺陷,以有力进攻和有效防御。当然,注意不要暴露己方的弱点,律师有所防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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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绘案件的全景:通过证据、当事人的陈述,结合生活经验,律师展开推理和想象,对案件的全貌了然于心,并适当剪材,从有利于己方的角度讲述,让法官和检察官信服、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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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价值: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时,律师应强调法律的原则、精神,比如公平正义、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强调社会影响和价值导向,从宏观升华个案的意义。

第三,法律关系的准确定性

在任何案件中,都存在法律关系定性的问题,法律关系定性没有争议的,可以不做陈述。法律关系定性有争议,往往会影响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乃至实体结果,要重点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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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争议的,可忽略不表:大部分案件的法律关系是很清晰的,法官的判断及各方当事人的主张均是一致的。在起诉状里,可以不对法律关系定性,甚至不必引用法条(当然律师自己心里要清楚),只要把基本的事实讲清楚,提出当事人的理由和请求,法院必然会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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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争议的,准确定性:有些情况下,法律关系模棱两可,侵权还是违约、人事关系还是劳动、劳务关系、合同约定及实质履行不一致,双方具有双重甚至多重关系等等。如果法官、各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定性和适用法律有不同理解,则律师必须对此重点陈述,并力争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定性。法律关系的定性不同,可能会导致适用法律规范、诉讼时效、诉讼程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不同。

第四,书面沟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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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是双方彼此“口诛笔伐”的过程。律师在庭上唇枪舌战,也别忘了书面沟通的重要。除了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调查评估申请等常规文件外,对案件的任何一个程序或实体问题,律师都可以提交书面意见,附上相应的证据,以加深法官检察官的印象,强调己方的理由。书面的文件比开庭笔录更加详尽,也方便办案人员索引和摘录。律师的努力,能换来办案人员的重视,打下胜利的基础,乃至在危机中赢来转机。

第五,从程序入手,不战而屈人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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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案件,从法律程序和诉讼主体上抗辩,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就可不战而屈人之兵。有些案件,为争取时间,打乱对方的节奏,可提出管辖权异议、延期审理申请、要求额外的举证期限等等。诉讼就是法律的游戏,充分利用规则,方可占据主动。

第六,法律外的作为,斗智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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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的斗智斗勇,有时要用“非法律的合法手段”——理性有效而不触碰法律。张翼明律师的著作《诉讼律师的25大心法》中,写了他自己办理一起公司控制权案件的心得。某公司的母公司新旧股东恶斗,新股东(法律上有争议)企图控制该公司,三方陷入系列诉讼。张律师和公司的人到行政主管部门去投诉、备案,阻止新股东的进一步行动,以防新股东和政府部门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该公司开股东会时,新股东带人冲击会场,张律师让公司的人关闭电源拔掉麦克风,他带头拍桌子高喊违法。判决当天,张律师派助理去与书记员沟通,猜测判决的结果对己方不利,拒绝直接签收,法院只得另行送达,这样公司的股东会当天就顺利召开了。

以上仅是举例,现实中的情况千差万别,需灵活应对。律师处理的是家庭中和社会上的复杂事务,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一定要充分运用生活智慧和社会经验,胆大心细,进退有据。

来源:法律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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