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22:38:36来源:法律常识
当你在微商、社区团购或微信群购物后,到手的商品存在问题,该怎么解决呢?自南宁日报社与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推出“满意消费·我献良策”有奖征集活动以来,读者们积极参与,纷纷通过网上留言、发送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为南宁消费环境出谋献策。让我们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
市民小陈有一次在同事微信群团购3只土鸡。到货后,小陈发现土鸡有异味,其中一只土鸡重量不达标。货款已支付,商品却掺杂水分,小陈感觉受骗,从此“不敢再在微信群团购”。
在此次活动的网上调查问卷里,不少网友吐槽在微商、社区团购的糟糕经历。一位网友说,电商购物虽然方便,但到手的商品质量不如在实体店购买的好;另一位网友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微商、社区团购的售后维权渠道。
那么,在微商、社区团购或者微信群购物后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该怎么维权?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先保存好凭据并跟收钱人协商处理。如协商不了,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莫远锋认为,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售货方应对货物质量和数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团购发起人也应该协调处理好买方反映的问题。
由南宁日报社与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推出的“满意消费·我献良策”“满意消费·我喜爱的商家”有奖征集活动正在持续进行中。消费者可通过文字或视频等形式参与活动,分享在餐饮美食、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汽车房产、休闲娱乐、酒店住宿、生活服务、文化旅游等方面经历,说出你与“我最喜爱的商家”的故事。来稿来件一经采用,即在南宁日报社旗下媒体(含自媒体平台)刊发(不泄露个人信息),稿酬为100元/篇(则)。稿酬不重复发放。
经专家审核确认为“优秀建言”或“感人的故事”,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标准为300元/篇(则),获奖消费者还将作为嘉宾参加南宁市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研讨会(时间另行通知)。
有意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请扫描“有奖征集令”二维码填写建言征集表,或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805647969@qq.com,也可拨打电话或传真0771—5530111。来信来件请寄:南宁市云景路28号南宁日报社潘国武收。信封请标注“有奖征集”字样。来信来件务必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