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13:53:57来源:法律常识
金线人物 | 016期
「女律师到底适合做刑事案件吗?」刑事领域里,这样的踟蹰并不少见。常铮律师职业生涯的早期,也会面临外界一些疑惑的打量:「女孩子做刑事律师,会不会不太搭调?」
常铮个人的经验是:性别对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优劣没有差异。别人会给你贴各种各样的标签,而甩掉标签最好的方法就是埋头做事。
刑事领域跟民事领域的区别在于,大众眼里这往往是一个更为辛劳的职业。商事律师出入高级写字楼,西装革履;刑事律师则奔波在看守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不只是脑力劳作,还是体力劳作」。
性别并没有成为任何阻碍,巨大的工作量对男女一律平等。有一年年底,常铮去山东办案,临近春节购票紧张,案子结束后飞机票、火车票都买不到了,最后只能坐大巴车回北京。
「大巴车上下通铺,我们坐在最后一排,4个人睡一个通铺。那样的生活我也经历过。」
她一直是心无旁骛地向前奔跑:本科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专业之外还辅修了经济学;研究生师从中国政法大学的许兰亭教授,专攻刑事诉讼专业;毕业后跟着「京城刑辩四少」之一的张青松学习,顺理成章成为国内首家专门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尚权所的创始成员。
拿到律师执照三年后,她做上了尚权所的执行主任。再三年后,她成为尚权所的主任。2017年,执业十年的常铮开始对行业及个人成长有了更深的思考,也在摸索另外的出口。卸任「主任」后,她又选择回到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直到2019年,她与巩志芳律师联合创办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站在新节点回溯过往时,并没有什么触底反弹的戏剧化故事,有的只是生活里常见的复调叙事、迂回试探和绵长努力。常铮的职业生涯,是由耐心、让利、共情、传承等特质共同构筑的。
这些特质又在她创建的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有所凸显——衡宁律所的定位是「大家律所」,建所理念的基础是「家」。正如她本人留给外界的印象——平和、坚韧且充满信念,是永远值得信赖与依靠的避风港。
01.窄门
进入法律行业,意味着要穿过一道道窄门,并且始终保持向上的攀登。在这个行业的早期,律师的身份色彩偏重于「万金油」——什么案子都能做才是好律师。
专业上的分化大多是从个体开始,行业积攒经验多年后,通过梳理客户资源后再确定持续纵深的方向。
而「成为一名刑事律师」,并非常铮提前制定的人生规划,「其实是一场机缘巧合」。
2003年,23岁的常铮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专业读研,入学前就有同专业的师兄师姐提点,「没有必要接着深造,早点步入社会开始工作才是最佳选择」。
《普通法》里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提到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对于法学这门社会学科,实践带来的经验仍具有无法替代的优势。
于是自选导师时,常铮就偏向了实务。当时,她的导师许兰亭除了有着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的身份外,还是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跟着许老师学习,或许能接触到一些实务上的东西。」
学生时代,常铮对于实务的接触不仅限于专家辩论以及更为抽象的辩护思路,在跟随许兰亭老师学习的过程中,她参与了名噪一时的「刘晓庆涉税案」,开始建立起一个对于刑事律师最原始也是最感性的认知——这是一份关乎生命和自由的职业。
由此,刑事辩护的大门向她敞开了一线——她开始借此接触到形形色色的刑事律师,看到他们「是怎样站在法庭的战场上,冲锋陷阵的样子」。
回溯这段过去,更为宝贵且持久的财富其实是人,其中就包括她的第二位引路人——张青松律师。相较于导师许兰亭的稳重内敛,张青松律师是一个「幽默且睿智的人」 ,是刘晓庆税案律师团里最年轻的一位。常铮还记得对他的第一印象——「打着领带、西装革履的精英」。
彼此年龄差距不算大,又同是西南政法的校友——「他是西政89级,我是99级的」。有着这层关系,常铮时不时会同张青松律师保持交流。就在研究生的实习期,她通过张青松律师的推荐,去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实习。
实习期有一整年的时间,她参与了整个检察系统的工作流程,「跟着检察官从零学起,审查案卷材料、制作审查报告、出庭应诉、审结后案卷归档、死刑案件监督执行……整个案件的流程,我都参与过」 。
刑事诉讼专业的就业选择面偏窄,但常铮想着专业对口,稳定的公检法系统是当时她的首选,「当时还是传统的认知,女孩子要稳定一点」。
等到毕业季找工作面试时,常铮才发现,稳定的体制系统似乎对于男性更为青睐。这是常铮第一次感受到整个社会对女性结构性的歧视和阻碍。
2006年,张青松律师正在筹办尚权律所,想要做成国内第一家专门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他就来跟我讲,他在筹建一家刑事专业所,你正好也是刑事诉讼专业的,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考虑来我这工作。」常铮有些心动,「这是一家新所,自己也是新人,可以共同参与到一段新历史的创建里。」
2006年9月,尚权所的牌照下发,开始正式运营,常铮作为创始团队成员,开启了自己的实习律师路。
02.律师与「恶」的距离
电影《婚姻故事》里有一句台词:「刑事律师看到的是一个坏人最好的一面,而离婚律师看到的却是一个好人最坏的一面」。
常铮第一次与「恶」的真实接触就是一个大案——刘世波涉黑案,该案也被当时的媒体报道为「江西打黑第一案」。压力随之而来:不只是来自专业层面,还有舆论的审视与误解。有网友在她的博客里留言,「这些人无恶不作,还为他们辩护,不是在替坏人说话吗?」
刘世波案案情复杂,涉及人员也多,卷宗就有九十余册。张青松律师是承办人,常铮当时还是实习律师,尚权所刚开所不久,团队也没几个人,「当时分工由我、张青松律师和另外一名执业律师共同完成阅卷工作。」
开庭的时候,原本和张青松律师一起出庭的律师因临时家中有事,便无法跟进案件。常铮便跟着张青松律师赶往江西,一起做庭前会见及开庭工作。
一会见往往就是一天,午饭就是看守所里提供的盒饭。「办案过程中,张律师事无巨细地把专业技能都教给了我。」
办案没多久,常铮就听闻案件中其他被告的辩护律师的助手,是个男生,被当事人的相貌给吓坏了,吓得不想做律师了。因为感觉这个当事人就是个天生的「犯罪人」,看上去就很恐怖。「我说我一个女律师都不怕,反而是男律师被吓到了」。
刘世波体形高瘦,目光尖利。不过,让常铮始终印象深刻的是,这个「黑老大」,在谈到自己女儿时瞬间展露的慈父形象,跟指控里的模样判若两人。
面对舆论的不理解,她一直在认真地强调,刑事律师不是为「坏」辩护,而是为「人」辩护。罪犯也是人,即使面临刑事追诉,他的合法权利也需受到应有的保护。
刑事律师的风险也源于此。刑事律师面对的是公诉机关和公权力。个体在公权力面前,都是弱势的一方。常铮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是——谨慎再谨慎。「刑事律师所有的执业行为都要合法合规,留存所有的交流记录,工作要留痕。」
压力也好,风险也罢,从事刑辩律师这个行业更多的还是收获,常铮的代表案例很多,从四川刘汉刘维涉黑案、万亩大造林案到e租宝案,再到这几年伴随着扫黑除恶斗争带来的涉黑涉恶案件。
在刑事律师行业里,性别并没有带来所谓的职业歧视,当事人选择刑事律师的标准千奇百怪她曾经就碰上过当事人指明要找属狗的女律师,「说算过了只有属狗的女律师才行」。
也有当事人会偏向于女律师。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多为男性,因此找律师的往往都是女性家属。「她们就会倾向于选择女律师,因为觉得女律师更容易共情,沟通交流也会更顺畅。」
相比性别,年龄和资历才是最大的影响因素。「关系到人的生命自由,任何家属都不希望把一个案件交给看起来很年轻、撑不住场面的律师。」
03.生命与自由之间
外界对于常铮的刑辩风格评价是,「既干练又有人文关怀」。
有当事人记得某场庭审里她流露出的柔软一面:「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时候,好像看到她的眼里有闪过泪光,跟之前表达辩护意见时气势磅礴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
她跟自己的当事人大多保持着不错的关系。有的当事人「也是文化层次很高的知识分子」,曾在监狱里为她写了一副春联以表感谢。
她对他们并不抱有先入为主的偏见——「事实是复杂的,在缺乏足够的信息下,我不会对任何人进行道德审判。」
她对刑事律师的身份角色足够清楚:刑事辩护律师,实际上是国家主动给自己找的一个对手,以法律的形式,让正在被刑事追究的公民有能力与国家机关对抗。只有在这样的对抗博弈中,才是实现全体公民的总体意志和利益。
国内刑事领域里,追求的并非律政剧里宣扬的胜诉率。「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正当权益才是胜利。」她记忆最为深刻的是一件敲诈勒索案,当事人是给警察做线人,但并不知情警察钓鱼执法敲诈的卖淫女。
案发后当事人被抓,被指控为敲诈勒索罪的共犯。常铮看完材料之后就觉得「这案件确实不构成犯罪」。在跟检察官交流意见时,检察官比较慎重,坚持书面交流,于是常铮就以书面意见进行沟通。
「在办案过程中,当事人的家属一直试图找关系,希望找关系把孩子赶紧弄出来。我当时就跟他们讲,不用找关系,这个案子第一是领导签字批示的,第二是肯定要靠证据事实说话的。」这个案子最终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当事人出来之后,专门加了常铮的微信表示感谢。这是常铮第一次切实体会到,「刑事律师挽救的是一个人的一生」。有关刑事律师发展空间的思考也随之而来:「追求无罪与胜诉的可能性太小了,能够获得当事人正面反馈其实是你的服务——是否为他们争取到了足够的利益。」
04.拓荒者
常铮是幸运的——她十分清楚这一点。十余年的刑辩征途里,除去名校背景的加持,还有良师益友的指引。「高平台、高起点」,被天然的运气与顺遂的职业包裹着,常铮的困惑依然存在——在完全没有依靠的情况下,我能做到什么程度?
于是她选择「扛起斧头,自己拓荒」——建一家新的律所,选址在北京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胡同的四合院里。院里立着一颗枣树,「客人们可以打枣喝茶」,不到一年就成了律师界的「网红打卡去处」。
常铮对再建一个「尚权所」并无太多兴趣,她有自己独特的偏好——建一家有家的氛围的律所。她称呼自己的律所为「衡宁小院」,成员们大多是年轻的80、90后。有实习生来了小院三个月,就放弃了报考公务员的计划,留在了衡宁——被大家庭一样的氛围打动。
衡宁小院从商业规划上看,也是方方正正的一体化精品所。成立一年多,除开行政,实习律师一共9人,其中已有两位实习律师提交了执业申请。因为推行扁平化办公,合伙人们并没有自己的办公室,大家都坐在一张大桌上办公。
这种新模式带来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团队内部每个人的凝聚力特别强,「彼此关系都很好」。也是因为紧密的人际关系,内部业务磨合里也会有情感上的缓和。
衡宁的内部分工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切分,分成阅卷、会见、出庭三组,根据律师的成长阶段进行轮换。
一体化模式下,流程分工模式在前期需要阅历丰富的律师做出很大的付出,常铮作为合伙人也在其中。「付出在前期是有必要,这是战略性的让利。」一年之后,实习律师走上正轨,业务推进的效率就是事半功倍。
品牌定位上,常铮也并没有贴上「专业刑辩」的标签,「这样的所太多了」。她们走的是特色业务:刑事辩护是主营业务,另一个拓展的方向是涉刑的非诉业务。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以及刑事合规领域是最近几年的热点,常铮想要在这片蓝海里试试水。
团队、公益、社会责任,这是常铮在采访中会常常提到的词。从过去单纯地做业务进化到律所的管理者,常铮的日程表越来越满:学术交流、管理研讨、社会公益——疫情期间他们联系了武汉的企业家志工朋友,共同购买物资送过去,在这过程里,她找到了价值感。
她也不断地被问到同样的问题:「你是要做所,还是要个人品牌?」
她坦诚地分析了自己的优势:目前个人的品牌是肯定大过律所的品牌,这样的情况在未来两三年里都会存在。那就以人带所,先把人持续推出来。毕竟,律所本质上还是「人合型企业」。
新的起点开始了,她依然没有停止奔跑——她现在跟着刑事诉讼法学界泰斗之一的樊崇义教授读博,横跨学术界与实务界。
比起商业化上的成功,常铮更为看重的是,社会责任感——那是一种能够留存更为久远的利他主义。
在参加一次座谈会时,她听说了这样一家律所——1955年在长春成立,1979年复建,目前已经有60多年的历史。对此,常铮有一种由衷的羡慕,「我们想做的,就是这样有传承性,彼此有情感连接的律所」。
采写 | 卢卡
转载自金线法律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