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22:22:15来源:法律常识
机动车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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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3时许,胡文华醉酒后无证驾驶悬挂新罗03061号二轮电动车,从长汀县汀州镇营背街往苍玉大街方向行驶,途经长汀县汀州镇环东路一建公司门口路段时,碰撞推自行车步行的曾某,造成曾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长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胡文华应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经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鉴定:曾某系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经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鉴定:胡文华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4.4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福建华宇司法鉴定所鉴定:龙岩新罗03061号二轮电动车属性为机动车。
事故发生后,胡文华看到有群众报警时,在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胡文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高景文律师解答:
胡文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醉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胡文华虽然在事故现场主动投案,但否认犯罪事实,因此,不能认定有自首或坦白情节。
高景文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民建会员,民建山西省委法制委委员。擅于权衡影响案件利与弊,帮助客户实现利益最大化,代理的案件大部分都取得了满意的结果!丰富的经验和不断钻研的法律人精神是一次次取胜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