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8:36:33来源:法律常识
能不能遇到工伤赔偿这事儿的时候,有简易的处理渠道,也就是农民工不用付出太大代价,就可以获得支持。
近日,有媒体报道,2016年7月,来自贵州惠水县的杨某在某公司承建的广州市某工地工程车上卸货时,被吊车钢绳撞击后,从车上摔倒在地,造成颈6椎爆裂性骨折,颈脊髓损伤并全瘫。
杨某的兄弟委托广州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办理工伤赔偿。今年9月6日,杨某与用人单位签订赔偿协议书,获得一次性赔偿款180万元。根据协议,律所拿走90万元作为律师费。杨某前妻感到难以接受,多次找当事律师,试图再拿回一些钱,但没有得到回应。此事被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
正观视评:
贵州一农民工工伤获赔180万,但律所拿走90万,这事引发关注。
我说三点,第一,这农民工兄弟真是善良之人。如果不是这个工伤瘫痪农民工的前妻,瘫痪之后离开的,之前治疗时一直照顾他,拿到赔偿之后,应该有其主张权利的部分;一听说180万,90万都给了律所,不愿意,才引发的关注。
而这位农民工的几个兄弟,都已经接受了这个分配方案。为什么会接受,我想除了诚实之外,可能他们骨子里就觉得,如果没有律师的帮忙,现在这90万都未必有。而现实也是这样残酷。
第二,广州市司法局已经启动调查程序,我想说的是,哪怕法律规定,工伤维权代理不能按风险代理,哪怕这个不合规的风险代理,收费不合规,甚至哪怕这个律所有些故意而为,但在处罚的时候,一定要防止出现适得其反的后果。因为这样付出律师费,对于他们来讲,是一个“不最坏”的结果;否则,他们只能承担最坏的结果。
第三,怎么办?一句保护农民工兄弟权益,太沉重。我觉得,关键一个是能不能遇到这事儿的时候,有简易的处理渠道,也就是农民工不用付出太大代价,就可以获得支持;另一个是,律师费转付制度,也就是败诉一方承担,哪怕农民工请不起律师,但只要谈好价格,律师就会积极地介入,这是一个现实的考虑。否则的话,就事论事,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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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观评论员
编辑: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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