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16:33:19来源:法律常识
图说:洪阿姨在今年6月搬入了“半吊子”房子 新民晚报记者 孙中钦 摄(下同)
市民洪阿姨向亲戚七拼八凑借了钱,终于在去年拿到位于宝山馨慈佳苑的经适房。她对比了几家装修公司后,选了沪宜装饰。“对方最初承诺10.8万全包,可以直接拎包入住。”洪阿姨说,后来又提出要补4.7万多元的差价,她拒绝后对方直接停工了,房子装修变成“半吊子”状态。
嘴上承诺的“全包”落纸后变成“部分承包”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洪阿姨家,只见屋内地面没有铺设地板,几包装饰材料横在地上,墙上还有电线、孔洞裸露在外,安装好的橱柜都没有“门面”。除了两盏用于照明的灯泡,屋内没有厨房设备,没有空调,也没有马桶。
由于没钱租房,洪阿姨在今年6月已经搬了进来,简单在卧室里搭了张折叠床,还搬来了一些打包好的家当。没有灶台,洪阿姨每天就方便面泡水吃,有时就啃几块饼干。没有马桶,她就尿在马桶预留位置的下水道口,粪便则用一个大碗装好,再倒入。“几乎没有生活质量可言,每天以泪洗面。”洪阿姨向记者哭诉道。
图说:墙上的电线、孔洞裸露在外
洪阿姨向记者出示了和对方的微信沟通对话,在去年10月26日、10月30日,沪宜设计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全部包了”“报价在10.8万左右”,然而在11月3日签合同时变成了“部分承包”。洪阿姨坦承,自己在签合同时的确没有留心眼,以为一切就是按照之前说好的来。
洪阿姨认为,是对方在合同上“做了手脚”,装修停工后想要和对方理论时,对方已不接自己的“语音通话”。对此,记者也尝试添加这位设计师微信,却迟迟不被“加好友”。
那么,微信群里的“口头协议”到底能否作数?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口头协议”在先,“纸质合同”在后,法律原则上会以“后者为准”,除非洪阿姨能举证对方存在“合同欺诈”。如果诉诸法律,洪阿姨可以要求对方列出已经支出的费用明细,主张将余款退回。
图说:聊天记录
费用明细单 各有各“说法”
今年年初,洪阿姨分三期共支付了10.2万多元。没想到几天之后,对方突然要求补4.7万多元的“差价”。洪阿姨认为这笔费用不合理,且数额远超自己预算,拒绝支付。装修公司随即撤走装修工人,装修进入停滞。
昨日下午,记者几经辗转,电话联系上了沪宜装饰一位陆经理。他告诉记者,洪阿姨在装修时,几乎每天都在场。她提出的一些要求,实际都会产生成本。“工程当中的变更、后期结算,洪阿姨本人都是签字确认的。”陆经理说,然而到了支付的时候,她认为“太多了”,不愿意出这么多。
然而,当记者向陆经理索要洪阿姨签字的“工程变更”“后期结算”单,对方却表示“难以确认记者的身份,不能给与”,还称“洪阿姨有的”。洪阿姨却表示,自己只签过一张确认装修工人做了哪些工作的核对单,没有签过陆经理口中说的那些单子。
费用明细单是否存在,是否签过字,各有各说法,然而洪阿姨的生活还要过下去。在本报记者的协调下,陆经理表示,愿意抽空到现场去一趟,和洪阿姨重新估一下之后装修的费用,在不影响洪阿姨基本生活的前提下,调整一些装修项目。
对此,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新民晚报记者 裘颖琼 志愿者 李瑞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