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03:19:36来源:法律常识
买卖欠单应当由因与果组成,我们小额欠单通常只做到了不是很规范的“因”,但是没有明细标清“果”即付款时间与违约责任。从而产生纠纷时,要花费大量时间去为“因”取证,要执行“果”就更不容易了。就算写清楚了一个欠款协议,是否能约束欠款人自觉履行还款呢?如果万一欠款人违约,要约束其还款,催收成本过重是传统欠单的弱点。传统的很多小额赊账欠单,只是在送货单上签上一个不是很规范的名字作为欠款的依据,有些连付款日期也没有!它不具备自主执行能力,必须要人为自觉遵守,否则要请求(律师等)人为强行约束欠款人还款。这样会损耗更多催收时间与更高的成本代价。但现实生活中,违约失约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得不到更好的实施所谓的欠单就如废纸一张。
由于交易时,货款金额不大和时间关系,商家出于利益的影响,对欠款人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了解的前提下进行了合作。由于中国人的情感因素及赌博心态凭借着一个信字进行了速成了交易,大部分小额赊账交易都是在送贷单上签一个名字作为欠款凭据。这种欠单一但发生纠纷,由于欠款资金太少,律师尽管能收30%作为催收服务费,一般律师都不愿意接这些案子。因为这些单据极度不规范,要花去大量时间取证,收取的催收服务费甚至不够开支!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方只能自己拿着这些欠单上门催、电话催等等,叫天天不应 、叫地地不灵。原因是你拿在手里的单据只有你自己知道,你没办法将其公知于世人知道他欠你钱、他是老赖!没法获得社会力量的帮助与监督。而失信者的失信行为是零成本,拖欠你货款的过程中不会产生任何的利息与额外的费用成本。在银行借钱还要支付利息,而长期拖欠着你的货款进行投资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只会损耗卖家更多的催收成本与精力。没有律师愿意为你的小额货款进行走法律途径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没法对恶意拖欠货款人形成一种有效的法律制裁!
有些客户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欠款金额时开始拖欠、跑路、或找你在货款上打折等等,屡见不鲜!当你真正看清他的时候已经晚了!
总的来说:最大的原因是我们从一开始交易合作的时候就没有风险意识!没有做好风险的把控从而令这些老赖和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而我们也不可能对每一个合作的客户进行摸底调查,不太现实,甚至连个证明他身份的资料都没有!由于小额交易过于频繁,花大量时间去为每一张欠单做一个标准的合作合同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人力物力。几乎作为一个中小企业都很难做到,这是催收难的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