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8:23:58来源:法律常识
在刑事诉讼中,一般的侦查活动都是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的。公安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后有“3个24小时”的程序义务,其中包括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是,法律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在“有碍侦查”的情况下,可以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今天的《国杰律师说》就和你说一说,拘留时因“有碍侦查”可以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拘留时因“有碍侦查”可以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情况有以下3种:
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对案件侦查可能造成被动影响的。
2、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对追究同案犯有影响的。
3、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家属本身可能就与犯罪有牵连。
《国杰律师说》认为,在拘留措施采取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是公安机关的一般性义务。但是,这种义务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暂时排除或阻却。因为刑事诉讼法的价值取向是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相统一,在有些对被拘留人的程序性保护规定可能影响案件侦查时,以打击犯罪作为优先选项也并无不妥。在此问题上,明确的法律规定就是依据。当然,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在无法通知和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办案机关还是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对于刑事诉讼来说,执法机关有法律依据的行为都是合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