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4:42:13来源:法律常识
法院要闻
01
5月6日至7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赴遵义中院、绥阳法院、桐梓法院开展调研,实地查看了绥阳法院、桐梓法院立案大厅和诉讼服务大厅等场所,深入绥阳法院旺草法庭、桐梓法院燎原法庭了解情况,分别在三个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韩德洋对遵义市两级法院在战疫情、强服务、抓审判、促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分别提出殷切期望和具体要求。
02
5月6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率立案一庭、研究室负责人到贵阳铁路运输法院调研,全面了解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管理、司法体制改革、两个“一站式”建设、涉诉信访等工作情况,就进一步抓好重点、突出特点,全面高质量提升审判质效和推动改革创新进行指导。
03
5月8日,省法院副院长王霞主持召开修改法治毕节创建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并对法治毕节创建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提出修改意见。
04
近日,贵州高院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信访案件工作的规定(试行)》,《规定》共15条,分别对各级法院可交由律师化解的涉诉信访个案标准、参与化解律师范围、律师参与个案化解时限、相关工作纪律及保密要求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
审判执行
1 扫黑除恶
5月7日,三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方某忠、吴某玉等19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某忠、吴某玉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方某忠、吴某玉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陆某龙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由于该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将择期进行宣判。
5月8日,玉屏县法院公开审理杨甲、杨乙、杨丙等人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被告人杨甲经常纠集杨乙、杨某国、杨某辉、杨丁、杨戊等人在大龙镇辖区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当中,将择期宣判。
5月7日,金沙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夏某浪、兰某等十四人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八年六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八万到十五万不等的罚金。
近日,黔南中院对长顺县“12.20”涉黑案件作出二审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犯何某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组织成员,根据其涉及的罪名被依法分别判处十四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相应罚金,另两名非组织成员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至九个月不等的刑期。
2 改革试点
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南明区法院立足实际,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结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新特点,设置小额速裁专业团队专门审理小额诉讼案件,以改革为契机,先行先试,以电子送达为突破口,破解送达难题,提高审判效率。小额速裁团队从2020年3月成立至今,两个月共计收案793件,线上线下总送达次数2208次,其中采用电子送达案件数675件,电子送达次数共计1529次,有效电子送达次数1433次,有效送达率为94%,为小额速裁案件提质增效创造了有力的条件。
3 诉前保全
近日,修文县法院一起案件当事人通过诉讼保全的方式,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被告顾某将其房屋承包给原告孟某修建,建成后被告应支付原告16000元,被告只支付了部分款项,原告遂诉至法院,并申请法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通过传票、电话等方式联系被告,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极不配合。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去被告家找被告,然而这时恰好被告欲取钱买牛,因之前原告诉讼时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诉讼保全,被告银行账户已依法冻结,被告取钱时得知自己账户被法院冻结后,主动联系法院,承办法官立即向被告说明其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并告知被告若不履行法律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被告听后表示:“现在账户被冻结了,不给都不行了。”后被告主动联系原告,协商处理了纠纷,原告方因被告兑现了工程款向法院撤回起诉。
4 助力脱贫攻坚
近日,黄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哄抢扶贫鸡苗,并不听劝阻,暴力阻碍执法案件,被告人获刑七个月。2019年10月,黄平县平溪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平溪镇皇妹山村哄抢贫困户扶贫鸡苗,民警接到报警后前往该地,规劝哄抢人杨某菊(被告人龙某之妻)归还鸡苗,杨某拒不退还,随即民警将其控制欲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龙某言语威胁并妨碍民警执行公务,且对民警使用暴力,致使民警受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同时也认识到了自己的无知带来的后果,经合议庭商议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中基层法院动态
01
5月6日,铜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02
5月6日,云岩区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03
5月7日,普安县法院微信公众号——“掌上法院”正式上线,设置了机关导航、立案服务、审判、执行、失信公开、司法拍卖等六大版块,让人民群众通过手机即可获得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实时了解法院动态。
04
5月8日,赤水市法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暨“实战大练兵”政治轮训在赤水市委党校开班。
05
5月9日,遵义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韩德洋在遵义法院调研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从坚持法院工作政治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创新发展、扎实开展“四化”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贯彻落实。
06
5月9日,六盘水中院在人民广场开展平安凉都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07
近日,安顺中院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推动破解执行难问题。
08
近日,织金县法院召开“革命化”大练兵、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及以张坚案为反面典型的“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启动大会。
法院故事
当事人表示很迷茫,“还没开庭,咋就赢了?”
“法官,这案子不开庭就打赢了吗?”
近日,当事人马某勇来到正安县法院安场人民法庭,当他从法官手中接过支付令裁定书时,一脸茫然的问道。“因为你们双方对诉争的事实和金额都没得异议,本院依法将简易程序转为督促程序处理,就不用再开庭了。”承办法官耐心解释道。
2020年以来,针对辖区承揽合同、劳务合同纠纷等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较多的实际,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纠纷,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行政法规规定,安场人民法庭制定了《正安县人民法院安场人民法庭关于快速审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办法(试行)》,明确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对事实无争议的简易程序案件,依法转为督促程序处理,尽可能实现案件快审快结,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
原告马某勇与被告任某海劳务合同纠纷案就是如此,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组织双方座谈,发现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马某勇证据充分,任某海认可尚欠劳务报酬事实,只是找理由故意拖欠支付工资。为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人决定将该案从简易程序转为督促程序(支付令),当场向双方下发支付令裁定书,督令任某海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马某勇支付相应报酬。未经开庭审理,原告马某勇的合法权益便得到有效维护,既高效快捷化解矛盾纠纷,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2020年以来,安场人民法庭通过“简转督”程序的创造性适用成功处理该类案件10件,真正做到简案快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说法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矛盾纠纷也呈井喷式增长,如何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成为人民法庭探索的主要课题之一。对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对事实无争议的简易程序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之规定,可以转为督促程序处理。(来源:正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