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6:21:27来源:法律常识
离婚夫妻最在意的一件事情,非抚养权莫属。
放得下的是夫妻情,放不下的是血脉亲情。双方都希望离婚后孩子能跟着自己,所以在抚养权归属上,往往各执一词难以取得共识。
由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加上双方的立场和诉讼目的不同,造成了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费问题存在多种认识误区。
其中,有法庭对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惯例,也有常见的争夺抚养权的错误方法,看看你是不是也中招了?
财产我都可以不要,但孩子必须归我,否则以后我有可能看不到孩子!/ 一旦孩子判给她,家里老人承受不起,想看孙子/女太难!
每次我处理实在无法挽回的糟糕婚姻时,经常听到一些女当事人说,XX律师,家里财产我都可以不要,但孩子必须归我!我辛辛苦苦十月怀胎的宝贝,不能离开妈妈啊!
而有些男当事人说,如果一旦孩子判给她,我一辈子就看不到孩子了,爷爷奶奶也不能接受!
这就是很多人为什么拼命争夺抚养权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他们的担心不无道理。离婚后,孩子你也有可能看到、也有可能真的很难看到,分很多种情况。
即便到了恶性离婚的地步,监护权还是双方的。
所以涉及孩子的财产和利益时,还是需要双方作出对孩子有利的选择,如果探视变成了双方矛盾的聚集器,双方均把子女作为谈判的砝码和挡箭牌,势必会给子女幼小的心灵加以巨大的创伤。
其实不少男性当事人争夺孩子抚养权除了恐惧看不到孩子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背负着父母的传宗接代的压力。
尤其是当下的独生子女时代,如果争夺的孩子还是个男孩,一旦遇到重男轻女或者单传家庭,家人甚至家族完全无法接受儿子判给对方,感觉自己的家族血脉被割断、被夺走,无论情感上还是面子上都放不下来,所以夺子大战异常激烈。
法庭是有折中的解决方案的,除了最坏的结果(判决外),还有其他的比较好的结果供你选择的,就看你懂不懂得把握了。
建议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把离婚以后看孩子的时间与方法、频率写得非常具体清晰。包括周末、寒暑假、节假日等的探望都一一约定,最后在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这种约定是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
孩子给我,TA随时可以过来看,而且还不要TA的抚养费!
有不少的男当事人都对离婚律师说过这样的话吧?
其实这样的当事人也让离婚律师很为难。说TA不爱孩子,可是的确在竭力争取呀!说TA爱孩子,但是却花大价钱和你对簿公堂,为了利益而争取。但凡能提出这样的方案,属于协商、调解的范畴,而不是判决的范畴。
但是现实是,95%的妈妈根本不会因为这么一个条件,这么点蝇头小利就同意把孩子给你,况且来到了法庭,双方关系也恶化了,对方也很难相信你。所以在矛盾激烈的庭上提出这样的方案,是非常不现实的。
这样的妥协,并不会打消对方放弃抚养权的念头。也不要妄图尝试用不要抚养费这样的条件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官可不会仅因为一方表明不要抚养费,就直接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除了会从硬实力(经济条件、居住条件等)也会从软实力(文化程度、品行三观等)综合考量。
我有钱就一定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她是全职妈妈,没钱没工作,孩子该给我!
例如在《我的前半生》中的法庭上陈俊生表示自己事业有成,能够给孩子充足的物质保证,而离婚后的罗子君一无所有。恼羞成怒的子君家人在法庭上大吵大闹。
紧急关头,罗子君真情流露:我们一家人虽然经常吵吵闹闹,但是我们从没怀疑过彼此的爱,永远吵不散也打不散。
一个没钱但相亲相爱的家庭,要比一个有钱却没时间陪孩子的父亲好得多。最后,这番话打动了法官,赢得了孩子的抚养权。
可是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这么多像罗子君这样幸运的母亲。
离婚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孩子跟着自己一定对孩子最有利,因为经济地位的下降可能会带来生活质量的下降和社会地位的下降,从而可能影响孩子以后的成长和发展。
抚养权的归属中,稳定的经济来源也是影响抚养权的因素之一,但稳定的经济来源不代表必须是高收入,经济来源满足的是孩子的基本需求,而不是高消费和贵族教育等。
抚养权利益最大化考量的是孩子的生活环境是否发生会影响其成长的变化、经济条件、抚养条件等等。
所以,如果你是全职妈妈,也不用太担心因为没有工作而会失去孩子。反而是对方太忙,经常加班或出差,会成为减分项。
因为法官会考虑将娃娃交给保姆带、年纪大的爷爷奶奶带,自然是没有亲妈带更好。男方会支付孩子的基本生活费,但也仅是基本。
用母爱/父爱绑架孩子和自己,认为把孩子抚养权给对方就是对不起孩子,给孩子灌输负面情绪。
在我们接待的很多女当事人,一旦婚姻破裂,重心就完全放在了孩子身上。没有孩子在身边,她宁愿死,因为孩子是她的“命”。甚至有些当事人不惜让孩子写下违背自己心意的信件“证据”。
曾经遇到一个当事人在离婚时,为了争夺孩子的实际抚养权,让9岁的孩子给爸爸写了一封信。信中提到孩子“今后愿意跟母亲,妈妈一起生活”,而且最下方写着自己的名字,摁了手印。
事后我们才得知,这个妈妈逼着孩子写爸爸的坏话,说这样的话法院会判决更多的财产给妈妈,甚至她还忽悠孩子说:到时候妈妈把这些财产给你。
很多的案件中,父母为了争夺子女,都纷纷向法官展现“孩子的意见”:要求孩子写明心声、要求孩子向法官宣读意愿、要求孩子与法官谈话。
作为父母的你可知,每一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无论年龄都有着自己的思想,别妄图去把持,离婚是你们夫妻关系的解体,并不代表亲子关系的解体,更不要强迫孩子站队。让孩子知道,即使父母离婚了,但爸爸妈妈还是爱他的,未来会共同抚养他、爱他、保护他。
争夺抚养权背后是房子和财产的问题。也有时候,只是为了让孩子以后知道自己并没有放弃他或她而要争取。但请真正从孩子权益出发,作出对孩子最有利的选择。
哭到天崩地裂,法官会不会被感动把孩子判给我?
很多孩子抚养权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女性往往都是眼睛红肿、失魂落魄。
曾经一个女当事人开完庭,坐在休息室商谈,她一听说有可能孩子不判给她,整个人都崩溃了,哭得像个筛子,捂着胸口,好像心窝子被人掏空了一样。
正好旁边坐着另外一个女当事人,她倒是情绪稳定得很。看到这位妈妈哭得肝肠寸断,特别特别的同情,就开始头头是道地劝她。
“姑娘。你要理解法院,其实孩子判给谁啊,不是由你说了算的,法院不会考虑你也不会考虑孩子爸爸的感受,法院肯定是站在孩子的立场上想的,就是看谁对孩子的照顾、成长、教育最有利,就判给谁的。
你老公文化、收入都比你高一点点,公公婆婆也可以帮忙带,你工作好像没你老公好,孩子跟着你条件差、受苦多啊!你要想开点!”
可实现中会有几个妈妈明白了这么个道理,然后就内心不痛苦了、再然后就坦然大方地把孩子交给对方?很少很少。
绝大多数为了争取抚养权都是据理力争,可是在法官眼里打感情牌是无用的。
无用的煽情和哭泣,不会赢得法官的同情。到了案件多如牛毛的法庭,就是要快速解决问题。法庭辩论打法律战,并没有一个环节打感情战。
对方有过错(家暴、出轨、赌博),孩子应该判给我!
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一方有明显的过错的:例如婚外情、家暴、吸毒、赌博等等,争取抚养权时,会有可能减分。但这不是绝对的。
很多没打过婚姻官司的人,总是拿着这一条大做文章。对方出轨、对方打我、对方有赌博嗜好……所以孩子肯定判给我,如果不判给我就是不公平的。
经常有些当事人拿着老公和女人的合影就说对方出轨,麻烦不要这么冲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老公拿着你和男同事的合影照片说你出轨,然后法庭就据此认定你有婚外情,你说你冤不冤?
很多人会把出轨和抚养权挂钩,但出轨不代表不能抚养孩子,两者没有直接联系。
作为婚姻家事律师不得不说:一,没有哪条法律明确约定:对方有过错,孩子就一定不能判给对方;二,你说对方有过错就有过错吗?很多结果是一旦开庭证据不足!
实话说,100个家庭暴力的案件,证据链完整并且能够被法院认定的,不到10个,婚外情也是一样,被认定很难、概率很低。
法官作为裁判者,看的是有效证据!拿这些所谓的“证据”来大作做文章,一看就是没抓住重点。还不如好好学一下《民法典》,更有争取抚养权的竞争力。
关于证据搜集哪些、如何搜集,最好找到专业的离婚律师,毕竟搜集此方面证据是婚姻律师的基本功!
为了争夺抚养权而不得不打官司之前,家理律师建议最好先咨询律师进行专业评估,看是否可以通过调解或谈判达成协议,争取比较判决稍微好一点的结果,毕竟打官司是个很耗时耗力的活儿。
离婚、抚养权、抚养费等诉讼案件,至少一半以上的当事人是交学费、白花钱,最后身心疲惫。
每一段婚姻的结束和瓦解都是双方造成的,不要把自己的负能量和对情感婚姻的不满作为价值观传递给孩子。其实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法官到底如何判决抚养权,我们用一组图文告诉你。
最后,家理律师想对大家说,离婚时,不要盲目地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尽量缩小因离婚这件事为孩子带来的伤害,让孩子能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爱,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