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0:52:46来源:法律常识
结婚容易离婚难,股东之间的“离婚”更难。
夫妻之间离婚,最坏的结果是诉讼离婚,最多两次诉讼,基本就离了;但股东之间“离婚”就没那么简单了。
关于股东之间分家退出,大摩经历了20多年股东吵架案件的处理经验,尤其是复杂的股东吵架,几乎没有一例是完全通过诉讼这种方式“离婚”的,基本上都是边打边谈。
为什么会有股东分家退出?基本上都是股东之间因经营理念不同,或感知利益受损等各方面原因导致。
大摩一直认为,股东之间能够吵架是好的,最怕的是股东之间互不理睬,出现僵局,那基本是要做分家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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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股东分家退出一共有三大关键内容:
第一 一方想退出但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这也是实务中大摩被问得最多的问题:股东之间合资设立了一家公司,“我”持有30%/50%的股份,不想做了想退出,但是对方不同意,那这怎么办呢?
第二 大家都想退出,但都想获得高价款退出;
第三 一方想股权转让退出,另一方想资产转让而退出。如股东A要退出,股东B同意,价钱也谈得差不多了,股东A想要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但股东B不想股权转让,因为担心转让后公司“不干净”,想通过资产转让的方式,这就是分家退出的路径意见不统一。
实务这三种问题比较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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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摩先与大家聊透「股东分家退出」这个话题。
01
终止合作
所谓「分家退出」,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不合作了,要“离婚”,也就是「终止合作」。「终止合作」一句话说起来很简单,但实务操作层面是怎么样的呢?法律上又是如何认定?什么情况是终止合作?
一开始大家都想打造一家百年企业,就算做不到百年做二十年、五十年也可以,但结果往往是做一两年或者三五年就不想合作,要解除共同投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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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种中途解除而引发作为公司的“儿子”如何处理问题,还有一种情形是双方已经合作而且“生儿子”了,也就是公司,最后“儿子”不要了,就解散了,合作自然就终止了。
因此,终止合作,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解除,一种是解散。问题来了,「解除」是因为还没有到期,如合作期限约定了20年,还没有到期但要提前解除,合同期限还没到就提前解除,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若合同其中一方不同意则无法解除,除非发生法定终止事由。
02
一方股东要分家退出,
另一方股东拒不分家退出,
怎么办?
一方股东要分家退出,另一方股东就是不同意分家退出,这在实务中比较常见,该怎么办呢?
实务中大摩遇到过大量的这类的案例,当中有一个案例是这样的:
大股东和两位小股东吵架,大股东是“法定代表人”,小股东掌管了公章和营业执照,双方的公司控制权不相上下。
大股东不想合作了要分家,想把股权转让给这两位小股东,但两位小股东表示没钱,也不愿意分家,就一直拖着大股东。两位小股东与大股东本来就有一些利益关联,因为大股东的实业太多了,交给这两位小股东去经营,两位小股东也知道他们两个人是扛不下来的,受让股权也没有资金支撑。
本来想靠大树好乘凉,结果大股东不想跟他们玩了,两位小股东肯定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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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不愿意受让大股东的股权,大股东就让两位小股东把股权都转让给他:“公司作价一个亿,要么你们花5500万受让我持有的55%股权,要么我以4500万购买你们45%的股权。
受让大股东的股权,小股东因为没有那么多资金而不同意;大股东收购他们持有的45%股权,两位小股东因价款问题也不同意,因为他们很看好公司的地块,这个地块新的规划很快就会出来,以后有可能会申请变为商业用途,这个利益会很可观,所以小股东也不同意转让他们的股权。
这样的话,大股东只能诉讼了,说白了就是边打边谈,到后面小股东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接受分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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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案例,法律上能否强行解除?也就是强制解散?
强制解散在实务中比较难以实际操作,首先需要法院认定股东之间的经营形成僵局,公司没有实际经营了,股东会召开不了了等,但这家公司还在实际经营,所以判定强制解散的难度比较高,没有三五年是搞不定的,不能马上解决,而且还需要锁定很多证据去证明股东之间形成僵局,公司经营困难等。
实务中更难的,不是法律动作能不能落地,而是往往股东们都不愿意,因为强制解散就意味着把公司拍卖,资产降价处理,对于大家来讲是两败俱伤。
「强制解散」在实务中一般是“杀手锏”,若一方要退出另一方不同意,提起强制解散诉讼后,可能一方就让步了。这往往是股东吵架分家退出的一个招数,真正走到强制解散的比较少见,除非这家公司真的没什么资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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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股东之间再怎么吵架,都一定要留有沟通谈判的渠道,这是效益最高的手法。
大摩在处理股东吵架案件时,在律师安排上,除了会安排比较强硬的律师团队代表股东,还会安排另外的律师与对方股东或律师一直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无论对方再怎么强硬,再怎么争执,这个渠道都不能断,否则双方和解因沟通渠道缺失而可能性就降低了。
03
股东都同意一方分家退出,
但对分家退出的款项分歧很大,
怎么办?
股东分家退出最核心的问题除了是否同意退出,另一个是钱怎么分。
都同意“分家”,但钱怎么分?大摩遇到过这样的案例:
股东A开价两个亿让股东B分家退出,这个价格其实挺不错的,价格合理,有一定的空间,律师在中间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股东B处于谈判优势地位不愿意松口,而索要更多,结果被股东A打了个措手不及,对方动用了刑事手段,公安机关还立案了,把股东B吓坏了,立马让步,同意两个亿。这时股东A又不同意了,2亿不行,只同意1.2个亿;股东B这边又不干了,此时又形成谈判僵局。
合理空间究竟是多少?一方面,公司账面净资产认定为成本价如一个亿;另外一方面,公司按未来可期待的投资利益回报来计算的话,公司价值可能三个亿、五个亿,此时一个亿肯定不愿意,中间的平衡点是如何判定合理价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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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家退出时,每个人对价款合理性的认知和判断往往是不一样的。司法实践中认定的公司资产一般只要不低于账面净资产都可以认为是合理的价格。
因为是退出不是投资,投资是投未来,可能用市盈率来计算公司的价值,但分家退出完全不一样,分家退出是对公司当前资产从投资到分家的公司价值计算,所以在这个基础之上有一定合理的价格空间,合理性是关键。
分家退出的对价能否采取评估的方式确定?第三方评估有100多种方法,其实实操中,一般皆依赖于双方协商用什么样的方式、价格;从法律层面参照账面净资产,从合理层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考量,没有对与错。
04
法律顾问精细化总结
关于「股东分家退出」,我们一起来做一个总结,大摩一共讲解了实务中常见的两个问题:
1、一方股东要分家退出,另一方股东拒不分家退出,怎么办?
2、股东都同意一方分家退出,但对分家退出的款项分歧很大,怎么办?
终止合作包含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同意终止,二是退出对价,这是终止合作最核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