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20:50:08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4月王先生在周至县御湖大境购置了一套房产。购房时,已经封顶,原以为即将交房,可过去了整整两年,没有丝毫变化。更让人气愤的是,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付只有日息万分之0.1。售楼部解释,近期将进场施工预计7月底交房。
10#楼两年过去了
没有任何变化
市民王先生两年前在周至县的御湖大境(又名:金周鑫城)看上了一套总价值为68万的房产。“我买的那套房子在10#楼,签合同的时候10#楼已经封顶了,合同约定2021年6月30日前交房。”王先生说,“然而过去了整整两年,整个项目工程进度缓慢,尤其是10#楼,买房的时候是封顶状态,现在还是封顶状态,工程几乎没有任何变化。交房日期也一拖再拖,我真怕这项目烂尾,房款打了水漂。”
据该楼盘的其他购房者讲,他们大多是工薪阶层,几十万的房款是一辈子辛辛苦苦从牙缝里挤出来得,如今交房遥遥无期,他们真害怕项目烂尾。“不少人原本等着房子结婚,有的是为了孩子上学。如今工程上毫无进展,我们也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这些购房者说,“我们现在在外面租着房子,房贷也一直按时还着,心里不是个滋味。”
逾期交房
赔偿连碗凉皮都买不起
4月22日,华商报记者和这些购房者来到了该项目工地,据工地上工人介绍,他们只负责给2#楼施工,其他楼什么时候复工并不清楚。“2#楼比较特殊,沿街而且下面是商户。所以还在缓慢施工,其他楼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几位知情的购房者说。
在他们提供的购房合同中,记者注意到逾期交房的违约条款中:逾期交房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我的总房款是68万,这么算开发商逾期交房每天才给我赔偿6.8元,连一碗凉皮都买不起。按年息算才0.365%!”一购房者说。
售楼部:
近期将进场施工
华商报记者在该项目售楼部看到了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证。购房者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开发商就逾期交房问题的告业主书,其中说到未能按期交房的原因,包括了疫情、十四运期间停工以及周至大雨等。开发商承诺,将会安排施工队在保证房屋质量的基础上抢工程抢工期,争取在2022年5月31日前交付。
然而这一承诺再次被推翻。4月22日华商报致电该项目售楼部,就工地内除2#楼外,无施工迹象项目何时能够交房等问题咨询工作人员,对方解释说,近期将安排施工队进场施工,其中10#楼预计7月底前交房。
近期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该项目逾期交房一事,在网络上对市民投诉进行过回复,开发企业表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西安市举办十四运以及治污减霾等因素导致逾期,并承诺2022年7月31前交付房屋。同时会依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因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周至县住建局已约谈开发企业并下发了《提醒函》提醒企业,主动与购房群众沟通、联系,先做好逾期交房的解释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并妥善解决因逾期交房产生的问题,重新承诺交房时间,并告知群众采取的赶工措施,确保按照新的承诺时间如期交房。
律师说法:
违约金万分之零点一不符合法律规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交房的法定条件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而本事件中,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主合同中约定了上述法定条件,但是又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工程主体结构竣工即具备交房条件,显然补充协议的约定有悖于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因此,本事件中,开发商交房条件依据法定及购房合同的约定。
赵良善说,针对开发商要求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为日万分之零点一,显然过低,即便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日万分之零点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购房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委调整增加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一般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五作为赔偿标准。
赵良善建议,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约时针对合同条款存在分歧的,尽量双方各退一步,协商解决,兼顾双方利益。
华商报记者 谢涛/文 陈团结/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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