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23:21:30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的承包地在没有经过村民的同意下,直接流转给了企业、开发商用于建设怎么办?土地承包分配不合理怎么办?承包地因项目建设被征收,但是还没有给我们任何的补偿,就直接破坏了地上附着物、青苗,直接在上面进行建设了怎么办?土地征收中,因补偿不合理,所以未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可过了几天,自己连接收到了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等,说若不在期限内搬迁,将强制征收....
实践中,关于土地方面的问题非常多,可为土地征收、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多,不过,很多村民在遇到土地征收及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时,因为涉及自身利益,所以往往不知道怎么办,只是一味地等待,或是直接去找相关部门讨要说法,但其实,解决土地方面的问题,一味的等待或是三番五次的去找对方,问题不见得就会顺利解决,有时反而还会给自己造成不利影响。那么,在遇到土地纠纷问题时,应当如何解决呢?有以下三个办法
1、协商、调解或仲裁
土地纠纷是很常见的,在遇到时也没必要烦躁或不安,我们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带着诚意主动提出与我们面对面就此事进行协商的话,当事人也不要拒绝,可以心平气和的与他们进行协商,如果能协商解决问题,那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协商后,如果土地问题没有得以解决,当事人也不要着急,我们可以向村委会或是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调解,在调解时,希望大家能保持客观,尽量别狮子大开口,别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这样很容易会调解不成功。
通过调解,如果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的话,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通过以上三种方式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或是对最后协商、调解结果不满意的话,那么,我们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然我们当事人也可以直接采取行政复议这一种维权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不过,实践中,可能许多老百姓都会认为,土地方面的纠纷,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且也有可能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所以就土地方面的问题是一拖再拖,或是调解、协商无法解决时就干脆认命了,但这种行为其实是对自己权益的不负责。
事实上,行政复议也是一种维护我们公民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因此为了保障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国家又修订了《行政复议法》,并于近日将《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公布。我们从《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中看到,该法做了较大的修改,其中《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第十条明确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财物决定或者相关补偿决定不服的,或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等,公民、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那也就是说,遇上土地承包问题或是土地征收问题,比如村委会不给分配土地,承包地分配不合理,对补偿不满意,对征收方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补偿决定以及违法建筑拆除中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限期改正通知书、强制拆除决定书等不服时,我们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是我们公民的权利。
当然了,对于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违法行为,比如相关部门有意侵害我们的权益,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的,我们当事人也可以对此申请行政复议。
总之,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中,在行政复议范围方面,可谓是做了较大的修改,可以说显著扩大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进一步地维护了害受人的权益。
3、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申请行政复议后,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那么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解决矛盾纠纷最后的一道防线,所以,大家一定要利用好这一种究竟途径,避免浪费掉诉权。
最后,凯诺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不管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程序都比较的复杂,尤其是对没有学过法律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所以,建议最好是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