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03:53:14来源:法律常识
“老天啊!这可怎么办啊?”听说儿子被警察带走后,小刘的妈妈瘫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自幼勤奋好学的小刘,大学毕业后去大城市打工,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就被警察带走了。听到这个消息,县城老家的亲戚们炸锅了,大家围坐在一起商量对策。
妈妈脑子里一片空白,不停地哭泣。爸爸紧锁眉头,不停地抽着烟。
大伯说:我女儿的男朋友在乡派出所当辅警,可以让他想办法把小刘救出来。
三叔说:我有个高中同学,在那个城市做装修工程,认识人多,可以让他想办法把人捞出来。
四姑说:今天晚上我就上网查查法律法规,明天坐火车过去找警察理论(争论)。
只有二舅说:你们说的都不对,现在最要紧的是先找个律师。
一、律师最清楚前方的道路
听说亲人被警察带走,正常人都会立即陷入恐惧,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有受过良好法学教育、受过专业法律训练的律师,才知道前面的道路该怎么走,下面会经历哪些关隘。
小刘被警察带走,是侦查机关询问(或讯问)案情,如果24小时内回来了,那么问题不大;如果24小时没有回来,就要考虑是不是被刑事拘留了。
从《拘留通知书》的日期看,第几天将会宣布延长拘留期限,第几天将会提请逮捕,第几天开始审查逮捕,第几天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律师会有所预判。
从涉案罪名和办案单位看,侦查阶段由该公安机关的刑侦、经侦或派出所负责侦查,将来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由对口检察院的业务一部、二部、三部还是四部负责审查,律师会有所预判。
接下来,什么时候,该去什么办案单位,开展什么样的辩护工作,律师胸有成竹。
二、律师可以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1.“刑拘”“取保”都需要依法办事
公安机关不会随便抓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需要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批准。
同理,公安机关也不是“打个招呼”就随便放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样也需要法制部门研究决定。
2.申请取保候审要有理有据
当事人被拘留后,律师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为他申请取保候审(注意:是取保候审,不叫保释)。
侦查机关不能对律师的取保候审申请置若罔闻,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0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3日内做出决定,即使不同意取保候审,也要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律师需要分析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预判办案人员的工作进度和办案思路,在恰当的时机,有理、有据地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才更容易成功。
三、律师可以提出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1.批准逮捕与不批准逮捕
逮捕,是另一种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被逮捕了,就有可能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直到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结束。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无权直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必须先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获得批准后,公安机关才能执行逮捕。
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必须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例如采取取保候审,把当事人从看守所释放出来。
2.律师可以提出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律师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向审查逮捕的检察官提出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认罪认罚,则可提出“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事人表示冤屈,则可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事实不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人民检察刑事诉讼规则》第261条规定:在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律师要求陈述辩护意见的,办案检察官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制作笔录或将书面辩护意见附卷。
四、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会被羁押在看守所内,不能和外界联系。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内,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安抚惊恐情绪,可以向其提供法律帮助,让当事人知道他的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还依然爱他,为他聘请了律师。
五、律师可以代为控告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办案人员存在侵犯公民诉讼权利、人身侮辱、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形,辩护律师可以代为控告。
六、“熟人关系”根本没用,还容易上当受骗
且不说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你想不到的是,在政法系统内就连“问问情况”“求个关照”都会被严肃问责、严惩不贷。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项规定,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全方位监管“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请托说情”等违规违纪行为。再加上今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整个政法队伍更加纪律严明。
如果有人听说您的家人被拘留,声称只要花钱就可以“托关系”“捞人”“放人”的,无一例外,都是骗子,切莫相信,避免“人财两空”。
七、律师经验乃长期积累,非一朝一夕所得
法律的规定,都是言简意赅,微言大义,没有长期的专业训练和工作经验,根本不知道辩护要点在哪里。
1.您查询的法律知识
例如:你在网上查到的诈骗罪是这样的:《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例如:你在《刑法学》教科书上查到的诈骗罪是这样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上的犯罪行为”。
2.您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你的解决的案情是这样的:小刘在一家小型互联网公司上班,该公司主营业务是国际商品期货交易(或证券市场分析,或收藏品销售,或虚拟货币交易,或生态链构建...),小刘是销售部负责人,向上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向下主管四个业务团队,业务员通过社交软件发展客户,公司今年销售业绩五百万。
你是否感觉到,上网搜索的法律法规,翻书查找的法律知识,根本不能解决实务问题。
3.只有律师,才懂得如何辩护
律师拥有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宝贵的经验,对常见的犯罪套路了然于胸。
律师大概一听公司情况,就知道:该公司商业模式是否构成犯罪,公司组织架构如何,我的当事人位于公司架构哪个位置,对犯罪的认识程度和认知范围如何。就知道办案机关认定犯罪的切入点在哪里,将会认定我的当事人对哪一部分涉案行为负责,涉案金额如何计算......进一步制定最有效的辩护策略。
八、办案人员最需要的是,律师的辩护意见
1.办案人员不需要请客送礼
总有人问我:办案件要不要请法官(检察官、警官)吃饭?
唉!改革开放都四十多年了,大家早都丰衣足食了,更何况法官(检察官、警官)呢,人家不差咱一顿饭,也不需要请客送礼。他们唯一需要的是——把案件办正确,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2.办案人员担心办错案
2015年3月,公安部印发《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2020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20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均明确了司法责任终身负责制。
办案人员,需要对他办过的案件终身负责,最担心的就是案件出差错。
3.办案人员真心需要 —— 有价值的辩护意见
在司法机关工作非常辛苦。一方面,各种各样新兴犯罪层出不穷,各种新的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裁判观点推陈出新。另一方面,各种工作千头万绪,办案、开庭、开会、学习、疫情防范、创建卫生文明城市...
办案人员最需要的是,律师帮他们把案件梳理清楚,把相关法律依据、裁判观点归纳整理完毕,提出有价值的辩护意见。
如果,“取保候审”或“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被采纳了,当事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出看守所的大门!
如果您身边的亲戚朋友不幸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一定告诉他的近亲属,要在第一时间为他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