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6:36:48来源:法律常识
80%以上的拆迁户在咨询我们时,都会问:“我们家的房子要拆了,可是补偿标准太低了!我们怎么办呢”。今天就将跟大家讨论一下到底应该怎么办才能提高补偿,要怎么做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问题。
01/
主动索要征收文件
征地拆迁的法定征收文件主要包括: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
我们向征收部门索要上述文件后,一定要注意起诉期限,这个是特别容易被大家所忽略,一般情况下,这些文件的复议期限为60天,起诉期限为6个月。如果拿到上面的文件却没有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以至于超过了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那么,即使上面的文件违法程度再严重我们也无法进行有效维权。
02/
千万不要草率签字
也不要提交被征收房屋的权属证明原件
如果大家觉得补偿不合理的话,千万不要草率签字,也不要提交被征收房屋的权属证明原件。一定要避免“干耗着、不签字”和“被强拆了才找律师维权”的两大误区:
误区一:只要我不签字,政府就不可以拆我的房子
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拆迁户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协议并搬走,行政机关可以对集体土地及其上房屋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可以对国有土地及其上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收到这两个文件后,拆迁户在规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也不搬走,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一旦房子被司法强拆,再想通过维权提高补偿就不可能了,因为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可以维权的法律程序可走了。拆迁维权宜早不宜迟,是每个拆迁律师反复强调的拆迁维权重点,可是还是有很多拆迁户偏偏不信这个邪,不积极采取法律手段一再错过一个又一个关键维权节点,把一手好牌打的稀烂之后才来求助律师,甚至干脆脱到没有救济手段的时候才来求助律师。
误区二:等房子被强拆,才能请律师维权
房子是我们提高拆迁补偿的最大筹码,如果被强拆之后再进行维权就等于丧失了我们与征收部门协商谈判的重要筹码,这样会给维权造成很大困难和阻力。所以当我们遭遇补偿标准偏低时,最好在房屋被强拆之前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维权,否则房屋被强拆之后,维权的难度和成本将会随之增加,维权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03/
房子被全部或部分被认违建
该如何争取补偿
即便是违建我们一定要守住房屋不被拆才有机会获取补偿,房屋是否是违法建设,并不是拆迁方随意决定,需要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处罚才行。而且现实中很多时候征收方为了降低征收成本,会想尽一切办法少给或者不给补偿,那这个时候就会把矛头对准证件不全的或者完全没有证件的拆迁户,以拆违代征收。但是大家一定要知道,无证或者证件不全不一定就是违建,当征收方以违建的名义不给或者少给补偿时,大家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帮忙判断一下大家的房子到底是不是违建,如果是违建的话,又能通过什么办法提高补偿,不要随意听信征收方的一家之言。
此外,认定违法建筑需要走严格的法律程序,还需要出具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通知书、催告书等。当大家收到这些书面文件时也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尽快对其复议或者诉讼将其撤销掉,以免错过最佳维权时间,生生把自己的合法建筑变为违法建筑,从而得不到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