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4:36:02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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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51期】
中国刑诉法研究会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院长、教授
卞建林
天津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中央司改办原副主任、中央政法研究所原所长
黄太云
12月19日上午,中国刑诉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院长、教授卞建林,天津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央司改办原副主任、中央政法研究所原所长黄太云,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等权威专家学者齐聚雁城,参加衡阳市检察机关“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终结诉讼程序工作机制改革研讨会”。
本次会议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联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主办,会议主要就检察机关开展轻案终结程序工作机制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研讨,重点围绕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台的《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终结诉讼程序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深度论证。
湖南省检察院、衡阳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大内司委、长沙理工大学、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10余名业务专家和学者参加了研讨会。
“
“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终结诉讼程序工作机制,在创新的同时,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独立行使检察权方面的探索和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担当!”
“意义重大,契合了上级精神,紧跟时代步伐,我全力支持配合。”
“机制有利于彰显公平正义,减少社会对抗,体现了法治精神和担当意识!”
“这项改革探索,衡阳检察机关作出了样本。”
”
这项改革,契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总体符合诉讼规律,试点工作适逢其时应当拿出衡阳经验。
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终结的试点,体现了衡阳市检察院敢于改革、敢于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在法院案多人少、中央层面提倡繁简分流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基于职权提出建立这样的机制非常好,非常认真,非常慎重。
与会专家学者对衡阳市检察院大胆先行、大胆探索以及开展轻案终结机制改革的决心和信心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
为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尽可能减少改革风险,与会专家和学者分别就进一步细化适用范围和条件、加强衔接配合、规范《实施意见》、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孙承表示:
专家学者的宝贵意见,为衡阳检察机关的探索改革进一步提供了理论支持、探明了实践方向。市检察院将在最快时间内,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吸收到改革方案中来,落实到改革实践中去,进一步坚定改革探索的信心和决心,力求让“改革红利”更好更快惠及人民群众。
来源 | 衡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