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1:33:09来源:法律常识
一直以来,汕头法院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坚持将其作为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司法为民,牢固树立尊重律师人格尊严和执业权利的意识
为体现对律师职业的尊重,中院专门为律师开通“绿色通道”,来院办理业务的律师只需在“律师一码通”微信小程序取得律证码,便可通过“扫码”直接进入,切实做到与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同等对待。
推动在全市法院建立环境、标准统一的律师工作室,配置律师所需的基本办公设备、信息装备、业务书籍等,最大程度方便律师开展工作。统一配备律师更衣室、明确律师着袍出庭规范,更好地保障、督促律师履行法定职责,共同提升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尊荣感。
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完善以律师为重点对象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1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制定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系列制度文件,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在诉服大厅设置统一引导标识,配备各式自助服务机,编制各类指引手册,实现“人工+自助”一体化服务。升级改造智能导诉机器人,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诉讼指引及法律风险预测。
2健全立体式、全方位服务渠道。推广网上平台应用,实现网上立案、缴退费、阅卷、鉴定、保全、庭审、送达等8大功能的一站式电子诉讼服务。汇聚和应用10大业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申请、审核、调解、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网上流转。
3完善智慧型立案流转模式。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指导律师在线提交起诉材料、缴纳诉讼费用,一键式的“提交、问询、缴费”有效减轻律师诉累。大力推进跨域立案改革,实现全国范围远程跨区域立案,开启“家门口诉讼”模式。中院去年网上立案3533件,跨域立案22件。
4精心打造“两个窗口”。设置“生效证明专人专窗”,落实专人负责办理,集约管理辅助事务,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具生效证明的便民服务,一次申请、一次办结、立等可取,改变律师以往开具生效证明需要与案件承办业务庭联系接洽的程序,大大缩短了办理周期。2021年,中院办理相关案件418件。配备“诉讼费退费专窗”,简化诉讼费退费审批流程,缩短诉讼退费时长至7个工作日内,确保诉讼费“应退尽退”。
深化司法公开,依法保障律师行使知情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
1切实强化律师知情权保障。办案人员实时跟进、告知律师案件审理有关事项,审判流程信息平台自动向律师推送案件审判进展情况,全市法院审判流程有效公开率95.53%。
2依法保障律师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认真落实《关于适用律师调查令若干问题的解答》等规定,开展律师调查令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2021年以来中院签发律师调查令122份,进一步解决了律师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3着力为律师行使阅卷权提供便利。认真落实关于律师有权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规定,逐步推开诉讼档案互联网查阅,以诉讼服务网、微法院等多途径提供网上阅卷,方便律师随时调取、了解各类案件的裁判文书。加强审判执行、信息技术、档案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诉讼案卷随案一键扫描、生成、查阅、归档的全程电子化管理,目前中院已完成75748宗诉讼档案的电子录入工作。2021年,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海关缉私局、海警局等单位,印发《关于刑事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规定(试行)》,推行全市刑事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机制。
改革办案模式,为律师参与庭审活动创造更加便利条件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广“互联网+”办案新模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阅卷”等工作的通知》,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推广高清庭审记录和庭审视频互联网直播,以庭审的信息化和公开化促进法官以更规范、更公正的方式主持庭审,2021年全市法院庭审直播10679场次,更好地保障了律师依法行使质证、辩论、发问等权利。充分回应辩护、代理意见,在案件办理中将是否完整反映律师意见,是否针对律师意见详细阐明采纳或者不采纳的理由作为衡量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使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从理念倡导变成了规范要求。
畅通沟通渠道,搭建法官与律师常态化良性互动平台
积极拓宽法官与律师的沟通信箱,主动邀请律师代表参加代表委员座谈会、工作通报会等重要会议,多次邀请律师代表参与旁听庭审、见证集中执行活动,广泛听取和征求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增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相互理解和认同。2021年,中院与律师代表联络50多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0余条,案件生效证明、电子案卷随案移送等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高度重视服务热线的接听工作,在专人专线的基础上,庭室负责人带头接听12368热线,及时回复律师提出的工作问题。2021年累计接听热线7494通,平均响应时间10秒以内,服务满意度100%。
接下来,汕头两级法院将更加重视对律师职业权利的保障和实现,更加重视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关于律师权利的各项规定,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相互尊重、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密切沟通的工作关系,全方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