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2:19:28来源:法律常识
为了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通过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召开听证会,共同答复化解,把化解纠纷、矛盾的工作做到极致”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预防因案返贫,助力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实现。近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韦某全涉嫌盗窃罪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谭维志、政协委员审国颂、广西皓辰律师事务所律师陆爱米、公安侦查人员和被害人参加,会议由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银春主持,院党组成员林华丽到会指导。
2019年11月17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韦某全(女,37岁)在安阳镇某时装店内试衣服时将被害人班某某的一部华为手盗走,后将手机带到南宁进行解锁,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发现韦某全有重大作案嫌疑,经鉴定,班某某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2339元。
去年11月28日,韦某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审查起诉阶段,韦某全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2000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韦某全系都安县永安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有四个小孩,最小仅5岁,其丈夫在几年前已去世,家庭困难。另外,韦某全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为此,该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涉嫌盗窃罪的韦某全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听证会上,本案承办检察官对韦某全涉嫌盗窃案作了详细介绍,并就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进行陈述。随后,与会人员结合案件事实、相关证据和悔罪情况进行认真评议。他们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韦某全有自首、积极退赃、积极赔偿并获得受害人谅解,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真正做到了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司法理念,同意检察机关对韦某全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官在办案时不仅仅简单的依法办事,而是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统一起来了,同时让我们感受到检察院墙上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不是一句口号,他们在真正地努力践行着这“12个字”的承诺……”人大代表谭维志说道。
“这场公开听证会,用看得见的方式把案件摆到桌面上来,使案件的审查更加透明、公正,真正实现了阳光司法、阳光检务,为都安今年全部实现脱贫摘帽任务贡献检察力量……”律师陆爱米深有感触地说。
“今后多开展这样的听证会,通过听证会更好了解检察机关办案,让案件更加透明化、公开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让办案人员及时了解人民的心声,接受人民的监督,不断提升业务素能,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助力脱贫攻坚战……”政协委员审国颂提出建议。
“公开听证既是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的过程,也是法治教育、法治宣传的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都安县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和助推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手段,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看到检察机关更富有人性化的一面,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该院党组成员林华丽说道。
最后,该院综合大家的意见建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韦某全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