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11:05:04来源:法律常识
亲人之间的买卖,还签什么协议呢?
就是这样的思想,害得七旬老人如今差点无家可归。
都是亲戚,签什么合同
李某(化名)同父母一起住在一个二居室里,随着父母年龄越来越大,李某一直想着换个大一点的三居室,07年的时候,开始四处看房。
李某想换房的事,在亲戚们之间都传开了,李某的亲外甥女王某家从丈夫单位分得了一个大面积的房屋,正好缺钱,王某就找到了李某说,老姨你正好买房,我也买房也缺钱,我把单位集资建房分的三居室卖给你吧,你也算帮我一把。
因为是亲外甥女,王某又是法官,李某和丈夫商量后,没有讨价还价就答应了王某,给了60万房款。正因为李某和王某是亲戚关系,这次买卖房屋的行为双方没有签署任何协议。
结果等交房,等到了2010年,王某当初说的三居室,却变成了两居室,虽然面积差别不大,李某觉得这是自己亲外甥女也就没说什么。就这样外甥女王某带着李某一家交了钱办了购房手续,2012年,李某一家搬进了新家。
都是钱惹的祸,亲戚之间对簿公堂,购房款“变成”借款
因单位建设手续问题,这套房屋自2010年交付至今,房本一直没有办下来。谁料到,2020年十一国庆刚过,王某就找到李某想要回房子,说房子是违建要拆除,王某承诺把60万房款还给李某,还可以再给李某6万元作为补偿。
“没有房本我也能住,如果将这个房子还给了她,再想用66万在北京买个房是想都不用想的,并且我这么大年纪了去哪儿住啊?”李某坚决不同意将房子归还给王某。
都是亲戚,双方沟通无果后,外甥女王某竟然断了李某家里的电,还锁了车位,拿出了社会那套对付自己的亲老姨。还好,李某向物业投诉后,物业解决了断电和锁车位的问题。王某是铁了心要拿回房子,见逼迫无效,2020年底,王某将李某告上了法庭,称涉案房屋只是李某借住,要求其返还房屋,并称当初李某交付的60万购房款是借款。
当年跟王某买卖房屋时,出于亲属的信任没有签署任何纸质协议合同,却为如今的维权增添了不小的难度。
庭审中李某才得知,2006年王某从单位买下涉案房屋时花了46万,卖给李某时是60万。现在涉案房屋周边房价涨到了8万左右一平,涉案房屋市场价能卖到六百万以上。大概谁看着现在的市场行情都会眼红,但是,法律可只认真理。
人在做,天在看,人间自有公道在
李某收到法院传票后,找北京电视台《律师门诊室》栏目帮忙,找到了英淇律师事务所。英淇律所律师接待后,告知李某本案因为缺乏资料难道很大。关键点就是60万的性质到底是什么。
经过英淇律所律师了解情况得知,王某是退休法官,她丈夫也是领导干部,孩子在国外留学,家境比较富裕,拥有多套房产。当年李某亲属都知道她购买的房屋是外甥女的,另外还获得一条有利线索:2010年收房后,李女士将房屋装修了一番,之后便将房屋给自己的亲侄子(王女士表弟)借住了两年。而且,李女士还保存着2010年房屋装修的票据、物业费票据。
庭上,英淇律所夏律师、宣律师询问王某:既然涉案房屋你说是借住,借住时间是什么时候?王某回应说借住是从2012年开始的。夏律师、宣律师又问:房屋2010年到2012年的居住状况是怎样的?王某说我借给了表弟住。夏律师、宣律师当庭反驳:表弟借住是真,但,是李某让其入住的。并当庭申请了王某表弟到庭作证,表弟到庭和法官表明,2010年让其借住在涉案房屋的是姑姑李某,而且房屋也是姑姑李某装修的。王某的谎言当庭被直接揭穿。
关于60万是借款为何一直不还这个问题,王某辩解说是李某不要,还不了。夏律师、宣律师在庭上陈述:王某是前法官,如果想还钱是有很多办法的,可以给现金,可以提存,甚至还可以把李女士不收还款(假设)做个录音,来证明是借贷关系,可这些都没有。这不正说明60万就是购房款。整个诉讼过程中英淇律师向主审法官提交了数次代理意见。
王某骗不到借款的录音,二审期间竟然将自己的户口迁到了涉案房屋内,无论王某进行怎样的操作,英淇律所代理律师都给予了有力的回击,经调查取证,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英淇律所代理律师的意见,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保住了李某的房屋和使用权。
拿到法院终审判决书后,李某和丈夫非常开心,特意制作了锦旗赠予了英淇律所。
“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我们只是尽了自己的义务帮当事人说出了自己的主张,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本案代理律师英淇律所夏主任、宣律师说:“借助这个案件,我们也要提醒大家:亲戚之间的买卖,尤其房屋买卖这类资金投入巨大的项目,一定要签署协议,整个交易过程中的关于房屋形成的材料都要保存下来,这样在产生纠纷的时候能够提供给法院作为审理依据。我们未必都如李女士这样幸运,遇到好律师、好法官。因此生活中要注重书面协议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