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21:31:03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打击“两卡”违法犯罪,连日来,罗定公安充分发动各镇街、村委等力量合成作战,通过张贴告知、上门提醒、电话告知等方式劝导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
自7月2日晚发布《关于敦促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已有274名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为让广大群众更了解涉“两卡”违法犯罪的危害,进一步提升防范意识,罗定公安特公开两项案例。
案例一
外出务工涉“两卡”人员梁某自称在吃宵夜时认识了一名叫阿成的人,先后把名下的3张银行卡借给阿成作收款用途,获利1200元,涉案流水金额约26万元。7月4日,梁某到罗定素龙派出所投案自首。
案例二
7月6日,唐某某到素龙派出所投案自首。据其供述,因受利益驱使,贪图小便宜出借本人银行卡、手机卡给犯罪分子,获得了3000元违法所得。该案件由罗定公安局协助西藏公安侦办,经办理退赃手续后,西藏公安作取保候审后,法院作出不予起诉处理(从宽处理)。
警方再次提示:
未投案自首的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认清当前形势,及早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对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全力缉拿归案,并依法从严处理。
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非法买卖、租、借“两卡”。若发现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链接:什么是“两卡”犯罪?
“两卡”一般指手机卡、银行卡。很多人对将手机卡、银行卡卖给他人的危害并不清楚,单纯地认为将自己的东西卖给别人,别人用来干什么与自己无关。
罗定公安提示: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
非法买卖的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开店刷信用等违法行为,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一旦所售电话卡、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崔洪铭
【通讯员】罗公宣
【作者】 崔洪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