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12:57:56来源:法律常识
【普法小知识】民事案件,亲叔叔可以作为代理人能帮忙出庭吗?
1 法律问题
何先生因为朋友赵某拖欠自己2万元,经过多次催告,赵某都没有还钱,于是,何先生起诉了赵某,因为何先生是名海军,开庭日期正好撞上自己出海的时候,本人无法出庭,又因为诉讼金额较小,何先生并没有委托律师,于是想着能不能授权自己的亲叔叔,让其帮忙开庭,亲叔叔并不是律师,也没有社区与单位的推荐,请问:在民事案件中,亲叔叔可以作为代理人能帮忙出庭吗?
2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3 律师答复
对于哪类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有三类人员,分别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本案中,如何先生授权自己的亲叔叔作代理人,但是亲叔叔不属于近亲属,因此,何先生的亲叔叔作为公民,如果没有何先生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是不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代理人帮何先生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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