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5:02:39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往往选择去大城市里发展,毕竟工作机会比较多。但是,在大城市工作也有一些问题,例如房租开销就比较头疼,往往要消耗工资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而刚到杭州工作的小刘,就十分的幸运。怎么回事呢?
小刘今年也就23岁,刚从学校毕业没多久,就来到了杭州工作发展。很快,他的工作定了下来,于是就想着在公司附近找个房子住。毕竟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小刘的收入有限,为了省钱,就只能找那种跟别人合租的房子。这个简单的决定,竟然使他走上了好运。
租房子网上信息很多,小刘很快就在网上找到了租房信息,打电话过去,还是位温柔的女房东。小刘到了地方,与房东见面谈租房。他发现,女房东果然如同电话里声音所感受的那样,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看上去,顶多也就30岁。这么好看的女房东,再加上房租也收得也合理,小刘就租住了下来。
这女房东姓赵,其实家里条件很好,只是父母常年在国外。而赵女士又是单身,一个人居住在一套三室的房子里,感到孤独,才选择把空余的房间分租出去。一开始小刘打电话要租房的时候,赵女士一听是个男士,也有所顾忌,但是听说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也就同意了。那之后这对俊男靓女,朝夕相处的时候,会不会发生什么故事呢?
某个假期,小刘刚起床,从房间走出来,却看到赵女士一脸的苦恼。一问才知道,赵女士又被老家的爷爷指责了,说她都30岁的人了,还没个男朋友。还让赵女士放假不要回去看爷爷奶奶,除非带男朋友一起。
聊着聊着吧,赵女士突然想到一个好主意,竟然提出,让小刘陪他回老家一趟。让她爷爷奶奶看看,让他们放心,也省的自己老被指责。小刘一下子有点目瞪口呆的,这想法也太疯狂了。之前都是网上的笑话,没想到现实还真有人要这么干。但是看赵女士说得如此认真,而且想着她也不错,帮个忙倒也没什么损失,也就愉快地答应了。
于是那个假期,小刘和赵女士就像情侣一样,度过了三天时光。而自此以后,原本就比较聊得来的两人,关系也就更加的不一般了。本来就住在一起,朝夕相处的,又是俊男靓女,这干柴烈火的,一不小心,就干脆成了真情侣。
小刘从租客摇身一变,成了房东男朋友,那房租,当然也就不用继续交了呀。一开始,两人相处愉快,十分甜蜜,总是出双入对的。可是慢慢的,两人更加熟悉之后,也慢慢发现了彼此的缺点。
尤其是小刘有一次带几个同事回家,跟女同事相处比较暧昧,让赵女士无法接受,两人彻底闹掰了。既然已经分手,小刘就搬出了赵女士家。其实,如今这个年代,年轻人谈个恋爱,然后分手,也很正常。
然而让小刘烦恼的是,赵女士,总是疑神疑鬼的,一会说她的首饰和名贵手表丢了,一会又说小刘手机有两人涉密的照片。天天打电话找小刘,让他赔偿,让他删照片。甚至还报警,让警方联系到小刘,怀疑小刘偷了她的东西,还逼着小刘证明没有保留照片。
小刘也是无语,这偷没偷,肯定是要看证据的。赵女士又没个证据,凭空捏造,警方肯定一查就能查清楚。对于照片的事,别说自己没保留,就算保留了,那也是两人恋爱时自愿拍摄的照片,赵女士有什么权利要求他必须删除呢?
其实,我国《刑法》规定里有一项罪名叫做诬告陷害罪。如果赵女士并没有丢失贵重物品,而因为分手故意要报复小刘,捏造被偷的事实,想使小刘因盗窃罪而受到刑事处罚。那就很可能会构成此罪。情节严重的话,可能还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当然,如果赵女士真的丢了东西,只是怀疑小刘,但是最终查明是另有他人偷了。这就属于告错了人,那这种情况就不属于诬告陷害罪了。
另外,赵女士一再要求小刘要删除2人的照片,似乎也很难找到法律支持。虽然我国《民法典》有关于个人名誉权的保护。但是前提也仅是对当事人行为的限制,不得公开相关照片侵害到对方的名誉权。而小刘保存在手机内的照片,属于私人所有,并没有公开,也不存在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那何来删除的依据呢。
对小刘的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关注@金花律师,一起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