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5:36:16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纠纷可谓是生活中最常见的法律纠纷了,但是大部分劳动案件争议金额比较小,即使劳动案件律师的收费标准比较低(争议金额一万以下的,律师费一般只有1000-2000),很多人也不愿意花这个钱来请律师,加上劳动争议处理起来也比较冗杂和繁琐,且周期比较长,很多律师也不愿意代理相关的案件。其实,咱们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手段还是挺多的,只是很多人不知如何维权,不知到哪里维权,今天小编就简单讲解一下公司拖欠工资还不缴社保的处理方式。
1.拖欠工资问题。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进行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进行监察。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或者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这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属于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各个地方的叫法有差别,有的直接叫“劳动监察大队”,有的叫“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还有的叫“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总的劳动监察部门叫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劳动保障监察处),不同区域又有各区域的劳动监察大队,比如昌平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叫做:北京市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若举报公司,应先确定公司的注册地(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办公地,确定公司的注册地或者办公地以后,可以打12333咨询一下该地区属于哪个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大队的地址在哪,联系方式是多少。获得大队的联系方式以后,可以先打电话问一下举报需要哪些材料,准备好材料以后可以拿着材料直接去举报。
2.不缴或欠缴社保。出现这种问题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里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同样是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有时候也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各个区都有社保中心,至于如何找到社保中心,可以参考上述找劳动监察大队的方法和流程。那么很多人不禁问,动不动就举报,真的有用吗?坦白讲,笔者见过很多举报以后公司马上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也见过一些举报以后公司无动于衷的情况,小编觉得,有用没用,试了才知道,如果有用,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这里需要提一下,以公司不缴社保为由提起仲裁要求公司不缴社保的话,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不受理的,因为此问题属于公司和社保中心的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劳动者和公司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所以去社保中心举报是最好的解决途径。
以上就是针对工资问题和社保问题,小编的简单建议,在仲裁或者诉讼前,举报是比较快速方便的解决方法,尤其是社保问题。所以在遭遇上述问题的时候,大家不妨尝试一下,可以省去一些不必要的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