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9:25:00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2022.2.23)下午,有个当事人来到律师事务所,登门感谢对他的帮助。当事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罪认罚,检察院量刑建议为三年半至五年半。最终,朝阳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去年年前回家过个团圆年。
家属最初并未委托我,而是轻信大包大揽的人,花费巨大,最终没有达到预期结果。后经同事介绍和我认识,我并未承诺什么,而是客观、理性分析,最终家属在审判阶段委托我来辩护。
当事人是公司技术负责人,对经营并不知情。除了常规辩护(主从犯认定、自首认定、数额认定等)之外,我着重做了案例检索。
一、团队通过大数据比对,查到了朝阳法院另一个法官判的案例,即被告人徐某,案发前系小麦金服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技术总监。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6年6月29日被羁押。涉案金额一亿多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我辩护的案件和上述案例基本案情、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类似。根据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也请求法院对当事人取保候审并适用缓刑。
二、当事人负责技术,团队也查询到了法院改变检察院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性,判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例
序号 | 名称 | 案号 | 行为 | 起诉意见 | 一审 | 二审 |
1 | 莫欣、张宗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2018)粤1971刑初602号 | 提供软件开发及维护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
2 | 郑尚夫、唐金虎、张峰等集资诈骗案 | (2019)皖06刑终278号 | 搭建平台,技术支持,删除数据 | 集资诈骗罪 | 集资诈骗罪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3 | 被告人盐城某公司、武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 (2018)苏0117刑初291号 | 建立域名,网站维护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
4 | 陈金火袁陈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 (2020)皖1721刑初36号 | 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
5 | 凌容根谭金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2019)湘0103刑初222号 | 平台维护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
6 | 骆玲、陈大勇、谢梅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 (2019)冀0403刑初403号 | 代理平台 研发系统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
7 | 郑尚夫、唐金虎、张峰等集资诈骗案 | (2019)皖06刑终278号 | 搭建平台,技术支持,删除数据 | 集资诈骗罪 | 集资诈骗罪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熟悉刑法的人都知道,《刑法修正案十一》公布之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高刑期为十年,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最高刑期为三年。本案案发在修法之前,因此做轻罪辩护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能够直接降低刑期,使当事人早日恢复自由。
最终,朝阳法院并未改变罪名,但降低了刑期,实现了当事人早日回家的愿望。
田帅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二部副主任,只做刑事案件。办理全国各地重大刑事案件,取得了众多法院判决无罪、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缓刑、检察院不起诉、不予批准逮捕、直接取保候审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