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17:07:10来源:法律常识
家住威海荣成的王女士一直为自己儿子的身体状况担心,已经为自己儿子的伤势奔波了好久几年。几年前,孩子被打造成睾丸破裂被鉴定为轻伤二级,但造成孩子伤害的人不但没有赔偿孩子的医疗费用,在当地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的情况下,但后来以“伤害轻微,危害不大”而撤案。王女士认为,这样的处理方式极其不合理。
同学争吵造成睾丸破裂
王女士说,自己的孩子陈虎在荣成城乡六中读高二,2016年6月29日下午,课间休息的时候,儿子陈虎在和同位说话,坐在后面的同学崔帅就一直用手戳陈虎的后背。陈虎回头问了一句:你干什么?对方没有回答。然后陈虎继续和同位聊天。据王女士转述陈虎的话称,崔帅多次用手戳自己后背,也不说什么原因。最终陈虎无法忍受,站起来要与崔帅理论。王女士说,据孩子描述,当时他搂住了崔帅的脖子,两个人抱在了一起扭打。王女士告诉记者,一开始自己也认为只是两个学生闹着玩打闹,但让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当时我和他爸爸都在上班,这时候接到了老师的电话,说孩子在学校受伤了,下体被碰了一下,让我们抓紧过来看看。”王女士来到了学校,看到孩子捂着下体说被人打了,脸上表情十分痛苦。随后她将孩子送到了当地医院。经医院诊断得知,孩子右侧睾丸破裂,需要进行手术。后来王女士得知,两个孩子在抱在一起的过程中,崔帅用膝盖多次顶撞到了陈虎的下体,造成了陈虎右侧睾丸破裂,最终进行了睾丸一侧的切除手术。
“就算是普通的打闹,也不能往命根子那弄啊。”王女士告诉记者,看到当时孩子的表情自己十分心疼,也没有考虑后续事情怎么处理。王女士说,根据她的了解,崔帅和陈虎虽然是前后位,但平时并没有什么矛盾,也很少交流,所以并不清楚为何出手这么重。王女士问了班上的其他同学,其他同学也表示没有看到两个人在班级上有矛盾。
事发后对方无沟通和解赔偿,但对方否认
“事情发生之后,我多次询问学校如何处理此事,但学校一直说这是孩子之间打闹的行为,学校会进行处理,但并没有来医院看孩子。”王女士说,在事情发生几天之后,时任班主任王老师来过医院看望过孩子,但班主任表示,这只是他以个人名义来看望孩子,并不代表学校。一直等到孩子手术结束出院,学校也没有对此事表明态度。对此,记者向王老师核实时,王老师表示自己并不方便接电话谈此事。
“孩子住院后,对方家长就来过一次医院,向我们道歉,但也没有说赔偿的事,以后就再也没有来过。”王女士告诉记者,孩子从住院、检查的费用都是我们支付的,对方家长也没有主动提出支付医药费用等问题。两家人再也没沟通过。孩子伤势稳定之后,王女士为孩子调换了班级读高三,但王女士心里一直惦记着孩子是否会留下病根。
在孩子睾丸破裂,经过手术半年之后,王女士对陈虎的伤情申请了伤情鉴定。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一份鉴定意见可知,2017年12月23日,荣成市公安局指定鉴定机构委派有关人员,对陈虎伤势情况进行法医学人体损失程度鉴定,鉴定结果为陈虎身体损伤为轻伤二级。王女士告诉记者,听医生说,孩子伤在了睾丸,对于后期生育是否有影响目前还很难说,建议随时观察。
“当时发生这件事的时候,崔帅已经年满18岁,属于成年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王女士说,对方家长不但对医疗费用没赔偿,在事情发生后还曾经去孩子爸爸的单位闹,大喊放掉自己的孩子,最终陈虎爸爸在无奈的情况下报警求助,对方才罢手。王女士对对方一系列的行为感到费解,如果你的儿子没有错,为何要用这么极端的方式来沟通。至此,两家人再也没有沟通过此事。面对对方的态度,王女士有时候颇为无奈。
“我们并没有不配合,而且非常积极处理这件事。”崔帅的姐姐也感到十分委屈,她告诉记者,自己及家人一直认为这件事只是两个孩子打闹的行为,而且事后还去了医院去看陈虎,并给了陈虎家长一万块钱,但对方一直不见面,自己也没有办法。她告诉记者,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如此配合但王女士一直不依不饶。针对于这一万块钱费用,王女士表示,自己并没有收到这笔钱。
荣成公安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认定,后又以“不构成犯罪”撤案
王女士始终认为崔帅造成自己孩子下体伤害,造成轻伤二级,应承担刑事责任。荣成警方也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调查。2018年1月26日,荣成市公安局出具了一份移送审查起诉书,其上写到:“崔帅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我局认为犯罪嫌疑人崔帅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移送至荣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正当王女士感到石头落地的时候,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原来由荣成市公安局认定的涉嫌故意伤害不再认定,以伤害轻微理由撤案。更让她匪夷所思的是,她并没有收到检察院不予起诉的通知书。
2018年4月10日,王女士收到了荣成市公安局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我局办理的崔帅故意伤害案,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当时孩子受伤是事实,公安局鉴定为轻伤二级也是事实,公安局也是认为涉嫌故意伤害,为什么现在又情节轻微撤案了?”王女士完全感到荒诞,随后在多次询问荣成市公安局未果后,王女士向荣成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信访,荣成市人民检察院回复称,崔帅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5日补充侦查,荣成市公安局于2018年4月10日撤销此案。此回复还表示,如若王女士认为对方涉嫌刑事犯罪且有证据,可向法院进行刑事自诉。
“检察院说要求补充侦查,但公安局又撤案了,检察院的不起诉书也没有收到,完全是个乌龙案,内部具体什么事情我们也不得而知。”王女士表示,事情发生之后,他曾多次和办案民警唐警官沟通,王女士提供的一段与唐警官的录音显示,立案又撤案的事情唐警官也觉得很奇怪,有些事不好说。
唐警官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收到荣成市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文件,自己也不是办案民警,只是其中的一个参与者,对整个事件自己并不了解。他告诉王女士,如果她对于案件认为不公正或者询问撤案的原因,应该找律师申诉或者自诉,找他并没有什么用。
9月16日,记者分别联系了荣成市公安局及荣成市检察院,针对于王女士所反映立案后又撤案的问题,荣成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需要咨询相关科室才能对记者回复。荣成市检察院表示,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向记者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获得回复。
律师观点:造成轻伤应担责,撤销案件疑违法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侯志远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结果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陈虎在学校被其同学崔帅击打身体,造成陈虎轻伤二级的伤情,且案发时,崔帅已满18周岁,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形,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案发至今五年之久,崔帅从未向陈虎支付医疗费及有过任何赔偿行为,也从未获得陈虎的谅解,由其破坏的社会关系并未修复,应当依法对其刑事立案、起诉、判决,且不建议适用缓刑。
关于立案后又撤案,侯律师认为,本案起初已经荣城公安刑事立案,且荣城公安也在侦查完毕后移送至荣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即便以证据不足退回荣城公安补充侦查,荣城公安也应该在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期内依法重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直接将案件撤销,令人费解。因为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陈虎、崔帅为化名)
津云新闻记者 白冬梅 赵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