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9:01:21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长沙讯 12月30日,长沙市首家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在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举行。雨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明玖为“雨花区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揭牌。
雨花区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联合民政、妇联、司法、法院共同发起成立,区妇联、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选配派驻人员,积极配合中心的统一管理,为雨花群众带来更专业和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推动雨花区婚姻登记服务更加的贴民心、合民意。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正式实施,并对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作出了一系列调整,对婚姻登记工作产生重要影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中,为离婚设立的30天“缓冲期”,被称作“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像是给离婚装了一个“减速器”,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调解缓和的作用。
据区民政局统计,自2017年以来,雨花区婚姻登记处离婚年平均办理对数在3000对左右,2017年办理3301对,2018年办理3272对,2019年办理2869对。截至目前,2020年雨花区婚姻登记处已办理结婚登记5000余对,办理离婚登记2955对。
在此契机下,雨花区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的成立充分利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对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个案辅导等服务,进一步降低离婚率,调解婚姻中产生的摩擦和矛盾。同时,也对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和其他群众提供婚前教育、指导、咨询等服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近年来,雨花区民政局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婚姻登记工作在促进婚姻家庭生活幸福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雨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章波介绍,雨花区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的成立是雨花区开展婚姻家庭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健全雨花区婚姻登记业务家庭辅导体系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的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疏导心结。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通讯员陈姣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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