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11:33:47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11月22日大S徐熙媛、汪小菲官宣离婚,十年婚姻划上句号。之前二人离婚的传言已经甚嚣尘上,这次终于靴子落地了。在《幸福三重奏》中,他们夫妻貌合神离,看彼此的眼神根本没有爱意,相处气氛生硬尴尬。说句题外话,当时福原爱和江宏杰在剧中虽然甜的齁人,但是江宏杰面相薄情,眼神中也没有爱意,完全是立爱妻人设的表演。
众所周知,作为俏江南的公子,汪小菲头顶“京城四少”光环,游走于商界和娱乐圈。大S则凭借《流星花园》红遍两岸,吸金能力自不待言。双方婚后建立的商业版图现在随着离婚面临分崩离析。
大S名下有6亿余元的豪宅,而汪小菲“S hotel”价值3.5亿,加起来总资产近10亿。这些年大S代言不断,包括母婴、家居、数码产品等。而汪小菲的商业版图也涉及房地产开发、餐饮、食品、科技等,两人的孩子何去何从,巨额财产又将如何分割,也成为两人离婚最大的焦点。
汪小菲和大S在北京朝阳区民政局登记,二人离婚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适用内地《民法典》等法律。他们夫妻的财产如何分割?主要是以下原则:
● 归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受离婚影响,仍归个人;
● 夫妻共有财产的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 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如下规定: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汪小菲和大S夫妻的公司股权分割:
天眼查显示,汪小菲是北京合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该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人民币,汪小菲为持股40%的第二大股东。此外,他还担任了广东九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博纳影业(广东)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高管。汪小菲名下共有16家关联公司,多为餐饮行业,包括合润麟(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北京食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麻六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
大S徐熙媛没有查到其名下在内地的公司。
汪小菲在以上公司的股权是二人财产分割的重点,二人的婚姻节点,股权的增值和收益,股权的贬值及债务,其他投资收益等都需要考虑周全。
此次离婚声明里我们可以看到,汪小菲和大S都请了律师,双方针对大S名下6亿余元(约合1.5亿元多人民币)豪宅,及汪小菲名下“S hotel”3.5亿元(约合8700多万元人民币)资产、公司股权等财产的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进行调解,在法官主持下已有共识,近日会对外宣布离婚调解结果。如果最终调解不成即会进入诉讼程序,不知道二人有没有对簿公堂的那一天。
刘杰晨律师(婚姻家事专家律师)认为在北京朝阳法院审理对汪小菲的抚养权和财产分配比较有利。
近年来明星夫妻离婚的太多,瓜田年年大丰收,吃瓜群众都已经吃腻了。全国各地离婚率攀升,结婚率下降成了趋势,大家对婚姻的分分合合日益包容。婚姻的基础是幸福,如果不是幸福,而是忍耐和委屈,没有必要继续。即使是同事,想起那段岁月有对方参与都是密密麻麻的恶心,更何况是婚姻。
结婚前,只有对方觉得你是完美的(即使在现实中你不是),才能考虑与其踏入婚姻。因为在爱你的人心目中,你的优点是优点,你的缺点还是优点,这个婚姻才有持续的可能。如果一段婚姻需要你磨合,不要去磨合,合适的人一开始就合适,不用磨合,不合适的人越磨合越痛苦,所以需要磨合的婚姻和其他关系,直接断舍离。人生实苦,在红尘道场中修行都不容易,没必要把自己的家打造成人间小炼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