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18:34:45来源:法律常识
被执行人:陈延迪
身份证号码:460104********1512
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天尾村804号
案情介绍: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富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滨江帝景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陈延迪中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琼0107民初631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2)琼0107执383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海南富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滨江帝景分公司支付50000元及律师服务费4000元;
二、向申请执行人海南富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滨江帝景分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负担本案执行费710元。
联系举报电话:王法官 0898-6587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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