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01:54:05来源:法律常识
为弱势群体说话是我们的职责与担当。
这是《新疆兵团第一师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援助陈某某等26人诉李某、阿拉尔市聚力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例汇报的落笔之句,亦是盈科深圳“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志愿者崔利楠律师的肺腑之言。
寒露已过,雨水见多,崔利楠律师也已奔赴新疆两个月有余。熟悉了基层工作环境和现实状况后的她,用自己的专业与素质交出了一份让边疆人民满意的答卷。
四年光阴,26位农民工经历了怎样的不公?身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崔利楠又是如何帮助他们讨回血汗钱的呢?
“闺女,俺也不知道说什么感谢你,俺们合计每个拿出一百元请你吃大餐,还想和你留个影……”
“哈哈哈,陈叔叔不难过了,留影没有问题,吃饭就免了吧,就像你们说的,我就是为咱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的……”
2021年9月2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前,陈建国泪眼婆娑地和崔利楠律师握手言谈。
“支持原告陈建国的劳务工资22099元以及26位农民工共计15万余元的工资请求。”
伴随着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的宣判,故事有了令人欣慰的结局。
崔利楠律师发表的代理意见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后法院当庭宣判:
一、阿拉尔市聚力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陈某某等26人农民工原告支付劳务工资;
二、驳回原告对李某的诉讼请求;
三、阿拉尔市聚力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判决已经生效。
案情简介
2017年至2018年期间陈某某等26人农民工原告在阿拉尔市双城绿源设施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已注销,以下简称“绿源公司”)基地内从事温室大棚管理工作,其中被告李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双方约定劳务工资为120元/天,加班费和零工费另算。自2017年3月开始绿源公司就一直拖欠工资不发,期间经追讨但公司一再推诿,直至绿源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被注销后仍未支付该笔劳务报酬。在绿源公司在注销前于2019年5月17日与阿拉尔市聚力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力公司)约定:阿拉尔市双城绿源设施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注销前全部债务由阿拉尔市聚力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但聚力公司也一直以没有直接雇佣陈某某等26人农民工原告,且注销审计报告中无该笔债权为由拒绝支付。
本案涉及26位农民工、涉及金额十五万有余、持续三四年讨薪之路,面对公司注销、公司负责人的互相推诿,及企业改制等问题,无奈之下来到第一师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早日拿回他们的劳动报酬。该案作为典型的农民工讨薪案,同时涉及人数较多、数额较大、拖欠时间超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一)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第一师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批准给予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代理此案。
据了解,自2017年3月始,绿源公司拖欠工资不发,期间陈建国等26位农民工虽然一直追讨,但公司以“资金未回笼”“银行账上余额不够”“年底一次清算”等等说法推诿搪塞。2019年8月29日,直至绿源公司被注销后,仍未支付陈建国等26位农民工劳务报酬。
26位农民工从此走上了讨薪的漫漫长路,而这一走就是四年。
期间,农民工多次找原绿源公司法代李某讨要说法。针对绿园公司注销、及企业改制等问题,该公司负责人说:“与我的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推卸的干干净净。
后来得知,在绿源公司在注销前与聚力公司有个承诺:阿拉尔市双城绿源设施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注销前,全部债务由阿拉尔市聚力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力公司)承担,陈建国等去找聚力公司讨薪后,聚力公司以没有直接雇佣陈建国等26人农民工和审计报告中无该笔债权为由,拒绝支付。“
从2017年到现在,我边打工边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磨破嘴皮跑断肠一分钱没有要到,讨要欠款比上天都难呀!”26位农民工代表陈建国说。
期间,我们也想找法院起诉解决问题,可我们写诉状、找律师到法庭解决要一笔费用,我们大多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有些人子女也不在身边,平常就靠打打零工维持生活。我们的讨薪路,什么那时候是个头啊。
今年七月,当陈建国听说司法局有法律无偿援助后,第一时间找到了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法律公共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021年7月23日,“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志愿者律师崔利楠接受指派后及时和“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大学生志愿者阿依古丽接谈受援人。
崔律师首先安抚稳定当事人情绪,经过耐心询问,了解了全部案情。随后为当事人代书诉状,将拉尔市双城绿源设施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李某及阿拉尔市聚力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承担连带责任。庭审中崔律师举证证明案件事实。并指出陈某某等26人农民工原告与双城绿源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对劳务工资计算标准进行了明确约定,陈某某等26人农民工原告也完成了劳务工作,双城绿源公司一直拖欠支出陈某某等26人农民工原告劳务工资,双方之前形成劳务合同关系。
被告聚力公司作为绿源公司注销期前出具承诺书承诺在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有聚力承担,作为承接主体形成劳务关系。陈某某等26人农民工原告从未放弃债权主张的权利,故未失去诉讼的权利。聚力投资公司与双城绿源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被告聚力公司作为绿源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接者,应当对本案陈某某等26人农民工原告劳务工资的支付承担责任。
最终,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判原告陈建国的劳务工资22099元,26位农民工共计15万余元工资也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崔利楠律师为26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农民工讨薪难,讨薪路上艰辛多,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使得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感觉到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是援助工作中的“顽瘴痼疾”。就本案来说,由于与陈某某等26人农民工原告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绿源公司经过破产清算程序依法被注销,后既找不到原法定代表人,又不了解破产清算中的债权申报等程序,涉及法律关系及案由相对复杂,导致陈某某等26人农民工原告连续三四年为讨薪发愁,跑了很多地方,经历很多困难,事情都解决不下来,后来几经周折找到了第一师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对于这类群体性案件,盈科深圳“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崔利楠律师积极代理涉及农民工的欠薪案件有效对接、及时诉讼。
如果没有法律援助律师,农民工难以理清法律关系、收集相关证据,不会固定证据,更无法确定欠薪的主体是谁,也讲不出具体的道理和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在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过程中发挥巨大的作用,也展现了“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志愿者律师专业敬业的素质和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