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10:20:19来源:法律常识
电话铃声响起,金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起特殊的来电咨询。刚接起电话,便传来咨询人忐忑又激动的声音,值班律师先安抚其情绪,待对方情绪稳定后才慢慢道出自己干活受伤,需要寻求法律帮助。
原来,在2020年4月农民工岳某到金昌市某屠宰场打工。4月16日,岳某在卸载设备时受伤,随后到金昌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岳某左脚、右小腿等部位多处骨折,因伤情严重,岳某多次与该屠宰场负责人石某就赔偿损失一事协商,均无果,万般无奈之下,岳某想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值班律师听完整个案情后,耐心为其解惑,因岳某未与屠宰场签订劳动合同,律师告知岳某如何收集相关证据。
考虑到农民工岳某正在住院治疗,行动不便,家在外地,来金打工,无其他亲属。金昌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农民工岳某开启“绿色通道”,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20年5月13日上午,金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金昌市人民医院,为住院的农民工岳某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近年来,金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着眼“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品牌建设,不断深化便民举措,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变“坐等群众来访”为主动上门服务,较好地维护了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