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13:11:42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讯(记者 于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改革部署,律师调解工作在四川进行试点。日前,封面新闻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第一批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180家律师事务所、1154名律师调解员名单已对外公布,当事人可以根据公示的名单自由选择、预约律师。
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选择律师调解,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截止2018年1月底,全省律师共调解案件178件,调解成功88件,调解成功率49.44%,涉及案件标的额502万元,其中34件获得司法确认,31件已执行。
2017年11月,四川省司法厅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成都、泸州、德阳、绵阳、广元、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眉山十一个地区开展试点。十一个试点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了律师调解资质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参与律师调解工作的律所和律师的资质,并按专业分类建立本地试点律师事务所名册、律师调解员名册及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律师事务所名册,实行依册准入、建册立责、按册管理。
律师事务所申请承办律师调解工作,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成立5年以上;有10名以上执业律师;至少有1名律师符合担任律师调解员的条件;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律师申请担任律师调解员,除所在律师事务所符合资质条件外,必须具备执业5年以上;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3年以上;近三年年均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不低于5件等五个条件。目前,十一个试点地区的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合均出台了实施细则。
在申请方式上,当事人可以根据公示的名单自由选择、预约律师,并针对四种工作模式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作出了不同的程序性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机制。在调解方法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借助技术手段实行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电话调解,最大程度便利群众。
具体律所和律师名单请点击>>http://www.scsf.gov.cn/sftzww/sfxzyw/201802/35b535c55e584dd0bc1f3012210cdfd9.s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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