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20:44:07来源:法律常识
“法眼观察” 三十万法律人的共同选择
来源/ 法庭志异
日常生活中或者经济交往中,在所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涉及法律的问题,这个时候除了自行检索学习之外,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往往更值得信赖。如果你有选择咨询法官和咨询律师的机会,你会怎么选择?你是否知道咨询法官和咨询律师的区别?
律师的意见比法官的意见容易获得。
单从数量上讲,律师在2017年已超过30万,法官的数量在2017年员额制改革后约为12万,两者数量比例约为3:1。
从获取意见的渠道上,律师更容易取得联系。即使与律师没有私交,通过网络搜索,或者律师本人的推广方式,可以轻松获得律师的联系方式,律师一般都是“欢迎垂询”。而法官没有拿自己的联系方式做推广的,除非是亲近、同学等私人关系或私人关系引荐,否则不会接受咨询,贸然联系会受到“花式拒绝”。
法官不需付费,律师最好付费。
法官受职业准则制约,不允许有偿接受咨询,甚至也不允许随意无偿提供咨询意见【详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否则将受到惩戒。换句话说说,法官的咨询意见是“非卖品”,而且法官自己也不能随便赠与。
咨询律师不付费(除非对方明确表示不必付费),和去超市拿商品不付钱没有区别。你不能因为一个人是开超市的,就进去随便拿东西不付钱。众多律师吃透了免费咨询的苦,通过多种途径明示或暗示:咨询请付费!然而还是有很多人接受不了这个模式,认为咨询律师是看得起律师……
对待咨询的态度不一样。
法官消极、谨慎、惜字如金。往往以自己有没有办过类似案件作为敢不敢给出咨询意见的依据,时常有推脱之嫌。“我是审理民事纠纷的,商事案件我不懂”,“我是审理合同纠纷的,侵权我没有处理过……”。即使熟谙某一方面,最后也不往加一句:这只是根据你的陈述/材料我的一点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而且法官一般会把该说的一次性说完,以防你以后再来叨扰。
律师积极、自由、活泼。即使对于咨询内容需要打开网络“即时学习”,也会在表面上表现的胸有成竹。尤其在捕捉到获得代理权的可能性时,会更加兴奋,一不小心会把一些和自己没啥关联的案件为自己的资质加持。而且律师一般并不会倾囊相授,而是用一百种方式告诉你,专业人做专业事,诉讼这事儿,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如何将咨询变成委托授权甚至是律师执业中的一项专门技能。
给出意见的方式不一样。
法官的职业特点是裁判中立,并不善于“不择手段”地出主意。比如你问他“这个欠款怎么样可以不用还”,可能会被他反问:“你为什么不还?”然后告诉你预期的裁判结果是怎样的,执行措施很严厉,不必做无畏的挣扎,诉讼成本很高,要诚实信用……
律师的职业特点是为一方提供法律服务,尽最大努力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其执业准则。你问他“这个欠款怎么样可以不用还”,他虽然知道不还的可能性不大,还是会说,“你要是委托我,即使还,也可以拖他至少三个月,我还可以为你争取一个和解方案谋求折扣……”。
对标的额的关心度不一样。
法官不关心标的额,因为案件标的额的大小对于法官来说没有利益相关。一个一万块钱的案件和一个一千万的案件都是一个案件,对法官的业绩评价与其办理的案件的标的额大小几乎没有关系。
律师关心标的额,是因为你一说标的额,他会本能地用一个算术公式计算出可获得的代理费的区间。一万块钱的案件他可能会淡淡地而又略显遗憾地说这不是他的业务范围,请另请高明;但是如果是一千万的案件,他不介意从你咨询那一刻开始涉猎这个领域。
你觉得还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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