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5:42:33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律师收费的问题,又引起了热议。
这两天有一家长沙的律所因为低价被律协处罚了,结果搞得全网沸沸扬扬,很多人都在关注。
俗话讲,人怕出名猪怕壮,其实什么事情都是最好一声不响就能把钱给挣了,神不知鬼不觉。如果平常一件事情搞得动静很大,基本上就是看个热闹了。
这些年随着法律服务市场容量越来越大,律师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律师人数也在逐年增多。剧烈地发展时期,有机会,同时也会有乱象,其中律师收费就是很为人诟病的地方。
我从体制内辞职出来做律师,有一个很深的感触,就是我的社会地位在下降。
以前是公务员,虽然在基层,但是不管是出门办事还是人际社交,只要接触到的人们都对我很尊敬;现在做了律师就不一样。虽然作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也是得到了当事人的尊敬,但在社会交往上,有不少人对于律师有很深的偏见,语气之中言语不是很友善。造成这种偏见的原因当然有主客观的因素,不否认的是确实有一些律师的行为拉低了整个的逼格!
甚至律师自己对于自己的评价也不高。我曾经加入过的一个律师群里,也有律师在评论一些社会现象的时候会贬低自己所在的行业,直言什么“律师行业这个德性”。如果连律师都否定自己,说明社会的水太深,鱼龙混杂!
正因为此,作为一名中年转型的人,说句实话,这几年下来是心理上有一些落差,尤其是在与原先的朋友聚会上,听到朋友给第一次认识的人介绍我是某某律师时,某些人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心里有些许失落!
再说回律师收费,律协处罚的长沙律所低价收费。代理案件标的一千五百多万,根据湖南省律师指导价格本可以收到几十万的律师费,结果只收了几千块钱。律协认为收费太低了,属于低价竞争。
我个人认为这个事情如果要分析的话,道理其实两说。
一是有一些案子看起来标的很大,但是法律关系、性质以及事情的处理并不难,当事人自己就有能力去处理,他们只是基于时间和精力的考虑才找律师帮忙。
不久前我也遇到了个朋友请求帮忙的事情,案件标的有一千多万,由于财产涉及不动产、家具、古玩类的,大部分要评估,目前只需要帮他走个程序,开个庭,这个事情没有一两年没个完,他也准备自己亲自来处理。最开始的时候我本来想免费帮忙,后来想到要律所出公函需要费用,而且派年轻律师出庭也要给点车马费,于是就让朋友出点钱补贴下,合同就打算签个三千元。
谁知,这个案件查了利冲之后发现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竟然是我所在律所的同事,存在律所的直接利益冲突,于是这才作罢。现在看到这一则长沙新闻后,我心里不免有一点庆幸,否则我们这帮忙的事情似乎也可以上纲上线,低价嘛!
二是法律服务市场已经是充分竞争行业,现在完全不同于我刚刚参加工作的年代。我那时的法科生大部分都进公检法,进不了的才做律师;如今每年有大量优秀的年轻人涌入这个行业,同时也有像我这样的中年转型的人加入,竞争的白热化导致了律师法律服务中低端业务收费标准持续走低。
我主持参加过一家省内大型国有企业诉讼律师入库名额竞标,当时有三家省内知名律所同台竞技。开标的时候,听到竞标价格,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当时只是在司法厅指导价上打了七五折,还是2011年的标准上;而竞争的那家最有名律所报的直接就是半价。
价低者胜,竞标结果完全没悬念!我是报价最高那个,惨遭出局。
但是低价竞争确实是对于律师的生存是不利的,也不利于律师行业的正常发展。我这样的人家里还有余粮,不担心生存问题;但是年轻人呢?他们要生存、结婚、生子、买房,这些都需要合理的报酬才能实现。
但是低价竞争带坏了风气。有不少当事人和律师见面谈到收费就要求风险收费。
所谓风险收费就是等到官司打胜了并且执行回来款项之后再给律师一部分比例的风险费用。风险收费这一模式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同时也有其弊端。
就我个人来讲,我不接受没有任何前期费用的风险代理。这主要基于我一个理念。
法律服务合同究其性质来是委托合同。当事人是委托人,律师是受托人,受托人基于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去处理法律事务,而法律事务一般来讲不管是对于公司、还是个人来讲都是很重要的事务。很简单、不需要法律专业技能的事务其实是不用委托律师去处理的,当事人自己就可以解决。
那么如果委托人对于关乎他切身利益的事情不愿意付出任何的精力、时间甚至金钱成本,作为受托人的律师,会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兢兢业业,一丝不苛吗?我们不谈律师的职业职守,单纯从人性上讲,这是不可能的。而且在合作过程中律师需要和当事人密切配合,从心理上需要得到正面价值评价。
如果只是为了蝇头小利,当事人不会尊重律师,律师也得不到认可!同时,即使为了钱,钱也不一定赚到,最大的可能是忙活了半天一场空,大家在整个事情中都不上心,难道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当然,在市场经济上,低价是最好的竞争手段;竞争激烈,同时AI技术快速与律师业务相融合,律师今后的发展、路径在哪里?我也挺迷茫。
我曾经笑着跟一个比我小了十二岁的同行说,我再干十年可以选择退休,所以可以不太在意互联网+AI技术对于律师业务的重新定义和洗牌,但是年轻人则不行,年轻律师必须紧跟时代的潮流,唯有这样才不会被时代甩掉。
一个优秀的人,不断地辛苦学习,自律修身,却只是为了不被时代大潮甩掉,这就是时下年轻人口里常讲的“内卷”吧!
这是个人的幸运,还是不幸呢?时代的一粒灰,于每个人来讲就是一座山。
只是我认为,对于不断发展的法治事业来讲,律师行业的从业者付出了辛苦的工作,值得拥有高薪回报,而且这个行业也值得未来有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律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