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14:22:58来源:法律常识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引入市民评理机制,调解过程中,纠纷双方“说事”,市民评理员“说情”“评理”,首席评理员“讲法”,法理情相结合,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社会矛盾,这是宝安区西乡街道首创的“说事评理”人民调解模式。
日前,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布了《关于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共有6个示范市(县区)、30个示范项目上榜。其中,宝安区西乡街道司法所“西乡街道“说事评理”人民调解模式获评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说事评理”给了群众一个“说理”的地方,使群众真切感受到“说话有人听、怨气有地撒、利益诉求有人管”,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模式值得在全省推广。
纠纷矛盾化解难,探索“说事评理”新型调解模式
西乡街道作为宝安区乃至深圳市面积最大的街道,总人口近150万,其中外来人口比例更是高达92.3%。西乡街道又是深圳市人口最集中的地区之一,各种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工业区、城区、农村交错融合,劳动关系、征地拆迁和物业管理等各类新型矛盾纠纷不时出现。如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成为摆在基层工作者面前的一大难题。
早在2003年,西乡街道就拨款设立专项基金,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和兼职调解员,矛盾纠纷在哪里,调解员就往哪里走。西乡街道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开始设计“说事评理”时,就是想充分挖掘民间智慧,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理。
2009年,一名靠违规载客生活的残疾人因摩托车被收缴,在执法部门吃住睡20多天,西乡街道多次进行调解、劝说仍未成功,最后邀请了街道残联工作人员、1名同县老乡参与调解,协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促成了纠纷的解决。
受此启发,西乡街道司法所向街道建议,为纠纷当事人提供“说事”平台并主动调处纠纷,发挥群众自治作用,由街坊邻居担任评理员,疏导当事双方对立的情绪,社区律师通过案例逐一解读法律常识,共同“评理”,“说事评理”便开始有了雏形。
西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林荣说:“面对久调不决、事实不清和法律关系不明的案件,还有一些无理取闹的案件,这种‘大调解’模式无法解决。于是我们参考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探索出一种新的调解模式:说事评理。”
“说事评理”人民调解模式项目通过借鉴陪审团制度,在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中,采取首席评理员主调,双方当事人“说事”,市民评理员“评理”,为市民提供一个“说事”的地方,建立一个“评理”的平台,在“情、理、法”的社会价值评判下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意外伤害找谁赔?“评理团”首席评理员一锤定音
清洁工张某在其负责的某小区路边清洁时,被高空抛(坠)下的磁砖残片反弹砸伤左腿。在张某报警求助后,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愿意负责。随后两天,张某多次联系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却无人回应。张某所属清洁公司也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张某向社区“说事评理”室申请调解。
物业公司、清洁公司就谁该为张某受伤承担责任及赔偿问题发生了纠纷,西乡司法所及时介入,向三方介绍了西乡司法所的“说事评理”模式,大家一致同意由“评理团”来解决纠纷。
随后,西乡街道司法所组织了6名市民评理员,1名首席评理员组成评理团,对该纠纷进行“说事评理”户外调解,同时还邀请了街道安监办、物业办、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工作人员和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协助调解。
在“说事”环节,张某认为自己是工伤,清洁公司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人格损失费、生活补贴费、医药费等共80万元。
评理团成员们采用了“促进式”“法理式”等调解方式,多次做物业公司、清洁公司和张某的思想工作,最后首席评理员提出解决意见,他表示,在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由于无法查明实际抛物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该物业的管理部门,对业主装修存在监管职责,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张某提出的赔偿金额应当根据侵权责任大小和实际损害结果来认定;建议张某伤好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金额;至于张某已支付的医药费,建议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西乡司法所负责人介绍,首席评理员是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担任,评理团成员配合,专兼结合,在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的多元资源,现代法律制度与传统乡村治理相结合,形成“律师说法、贤达说理、邻里说情”的综合调解模式。
鼓励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打出化解纠纷的“组合拳”
“说事评理”在保障公正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在基层治理中的有力体现,为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创造了条件,完善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为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理,西乡司法所组建了一支人数达547人的市民评理员队伍,其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首席评理员38名,人民陪审员128名,心理咨询师29名,形成了一支专业、多元、尽责的评理员队伍,广泛汇聚了各行各业的民间智慧。
整个“说事评理”的过程有一套严谨的规范:评理活动首先由首席评理员宣布评理规则、评理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各自推选一人围绕本方主张、争议事实以及证明主张得以成立的理由进行陈述,并针对纠纷相关情况进行举证和质证。随后,由首席评理员归纳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最后,评理团成员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依据当事双方陈述的纠纷事实发表各自的意见,评出双方合理性,首席评理员在此基础上依法、依理、依情拟定解决方案,使当事人在明是非、懂法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化解矛盾,达成和解。
林荣表示,与程序复杂、耗时冗长的司法程序相比,“说事评理”具有短、平、快的特点,既缓解了政府资源不足的压力,也最大限度节省了当事双方的时间、精力成本。
“说事评理”模式在不断地处理纠纷中日臻成熟,西乡街道对评理员队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方言库、专家库、先模库。在纠纷处理中,针对当事人的情况、纠纷性质等,各类评理员各展所长,打出化解矛盾纠纷的“组合拳”。
如今,西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拥抱“互联网+”,以“制度+科技+责任”的方法论重构“说事评理”,搭建了基于“智慧宝安”建设,集网络、电话、短信、APP于一体的多平台、多渠道信息服务矩阵。
“说事评理”模式历经多年的创新探索,植根于基层,发展于基层,不仅拥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也获司法部高度评价。“说事评理”模式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样本,并获得了国家相关部门的“点赞”。目前,“说事评理”西乡人民调解模式已作为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的创新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
采写:南都记者刘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