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00:13:09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是个实在人,直接出干货!
事故发生后,如果没有人员受伤,只是单纯的车物损,一般来讲处理流程及后续理赔相对简单,80%左右都可以通过正常理赔途径解决。但也会遇到一些麻烦事(正常理赔不赘述,简述特殊情况):
1、事故发生后,若本方全责,另一方可能会讹人,多要钱。这类人总是存在,无论人伤还是车物损,都会有一些“人才”想额外获得利润,这类人无论是当事人还是保险公司都是深恶痛绝的,但对于普通人真没有好的应对方式。编者建议这类事故除了现场报保险之外,尽快报交警,然后尽快脱身,不然等他们所谓的“亲朋好友”围聚上来,逼得你不得不屈服,额外受损失。报警之后,直接经交警处理,除非对方愿意放弃额外索赔,不然不要与之达成协议,导致受损。下事故认定书后,如果对方不保全你,剩下的交给保险公司就好,无需参与协商。
2、涉及营运车辆的纯车物损失的交通事故。这类事故相对较麻烦,如果是本方主责或全责,可能会被对方索要营运损失,这类损失在法律上是受保护的。而对于营运损失这类赔偿,保险公司是不予认可的。这类损失在保险条款中已作明确说明,当然车主可以以保险公司未尽到解释说明义务予以抗辩,但是编者不建议这么做,因为法律一般不会支持且会“得罪”保险公司,得不偿失。
3、涉及公共物品损失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单方事故中,例如车辆撞护栏等。这种情况要及时报交警,虽然可能会被扣分罚款,但是如果驶离现场,后来被路产主管单位找到索赔,保险公司一般会以逃逸拒赔,不再赔偿事故损失。交警处理后,路产管理部门会出具损失明细,向车主索赔(大多数情况下损失数额可以讨价还价,这是个潜规则)。车主拿到赔款明细等材料后,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一般会以扣除残值为由,不全额赔偿,车主要坚持索赔,保险公司一般回“屈服”。
4、异地发生事故。随着经济发展和交通的日益便利,越来越多的人需要或者选择驾车去外地,那么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在异地出险,异地出险也是比较麻烦的一种。首先,外地人会受欺负,被讹钱的现象经常出现,尤其是货车。其次,“地方保护主义”会让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偏袒本地人,“欺负”外地人。在处理异地事故时,只要记住一个要素,那就是快。别拖,现在所谓的聪明人很多,愿意出一些“好”主意,导致事故更加难处理。当然大部分的老百姓都是善良的,但在利益面前都容易“变坏”。在当事人愿意处理且无过分要求或者要求在你的承受范围之内,可以尽快处理,后需赔偿则交给保险公司就好。
当然,还有很多比较特殊的情形,但编者依据自身经验总结部分常见的情形供大家阅读参考,欢迎大家评论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