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17:49:39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11日12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樱花小街口至樱花园东街健安东路口段中日友好医院门口,佟浩驾驶车牌号为【京AD921XX】的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东行驶,汪岚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此次事故造成汪岚受伤。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东外大队进行了责任认定。佟浩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汪岚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汪岚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进行了住院治疗,由于伤情迫切需要处理,在医生的建议下对伤者进行了右侧髋臼后壁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汪岚在家中休养几个月后通过熟人介绍来到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
委托元甲
元甲律师事务所迅速组成了专案组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中第四项规定“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可评十级伤残,但是伤者本人畸形愈合程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伤残这一项的争取是本案最大的不确定性也是对律师的巨大挑战。
办案经过
专案组成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并且和负责本案的理赔老师进行了专业的沟通,最开始理赔老师是不认可伤残,但元甲专案组并没有放弃。在元甲鉴定负责人和跟案律师的努力下和鉴定机构进行了深度的沟通,鉴定报告被推翻的概率很大,风险也很大。我们和伤者沟通之后决定搏一下,最终我们决定自己委托鉴定机构走诉前鉴定程序。
鉴定报告做出以后元甲律师将案件起诉到了法院,虽然案件已立至案法院,此时元甲律师仍未放弃和解,拿着法医出具的鉴定报告往返保险公司多次进行沟通,最终保险理赔老师认可了《鉴定报告》给出的十级伤残,元甲律师成功帮助汪岚获得赔偿款21万余元,汪岚十分开心,为了表示诚挚的谢意,特意送来了锦旗。
案件总结
专业的事还需专业的人来做,交通事故案件中伤残鉴定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工作环节,而元甲最优秀的企业文化就是把每个阶段的工作分开再整合,每位律师深入研究一个工作环节,让专业变得更加专业。律师市场鱼龙混杂,能找到专业金牌的律所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
从事故发生到获赔21万余元赔偿款的整个过程,汪岚对赔偿款项和元甲服务各方面都很满意。这个案件伤残存在很大风险,以元甲多年的办案经验,此种伤情做诉前鉴定争取上了伤残后,在诉中被告提出重新鉴定的概率是非常高的,但元甲专业团队不仅帮助当事人争取上了伤残,还在快速的时间里帮助当事人拿到了高额的赔偿款,当事人对金额也十分满意,此次纠纷的解决也再一次证明了元甲律师的办案速度和专业实力!
案例来源: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