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6:22:54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好,我是小法~
时常有朋友理直气壮、气势汹汹:
对方欠钱不还,我才打官司的
凭啥要我出这律师费?
怎样才能让被告承担律师费?
办法肯定是有的
比如在写借条的时候就事先约定
追偿此债务产生的
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或其他损失
由债务人承担
有了这句话,就稳了!
法院会依法支持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下面小法就以最高法的实践案例
教大家实操一下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
约定若B公司逾期欠钱不还
应该承担A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之后,B公司果然欠钱不还
A公司于是起诉到法院
要求B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
及其他追偿费用
B公司对于律师费的承担有异议
法院在审查了A公司提交的律师费发票
车票、酒店发票及餐饮费电子发票等证据后
不仅支持了由B公司支付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还判决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
交通费等其他追偿费用
那么问题来了?
如何起草借条
律师费才能让被告承担呢?
上述案例中的“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有点笼统且含糊其辞
小法不建议大家直接用
因为司法实践中对此审核也相对严格
谨慎起见
大家可以在借条中这样约定:
比起亡羊补牢,未雨绸缪才更高明
小法也再三强调:
借条打得好,追债没烦恼!
为了方便取用
千万记得这份完整的借条模板
↓↓↓
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句子
却深藏功与名
一旦发生纠纷
就能果断将律师费甩给对方
最大程度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利
今天的讨债小知识
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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